音敲了敲,像个小勾子。
人群闹累了,乐队暂时停止了摇滚乐。
罗丝突发奇想:“你想唱歌吗?”
“……我五音不全。”
“那我唱给你听?”罗丝说着就起立了,险些打了个趔趄,被人一把扶住。
斯科皮拽着她的胳膊:“大小姐,拜托你慢点。”
她挥了挥手跳上台了,借了歌手的吉他,就这么在话筒前坐下了。
罗丝很小就学了吉他,十六岁的时候还玩儿似的加了个乐队,待了俩月,又发现了别的好玩东西,掉头就走。她一向是这样一个人,肆意潇洒,很少为什么东西长久地停留过。
她唱了首似曾相识的歌。斯科皮听着像挺久以前那个乐队的吉他手写的情歌。那个男生直勾勾地盯着她看,唱给她听,台下稀稀拉拉的一片起哄声。左边的阿不思不怕事大地推了罗丝一把:“上去!”
罗丝两手捧着她烧红的脸,踉跄了一下,才上去了。
后来没听说那两人发展出什么后续,传闻有点,不太热烈,罗丝也跟完全忘了这事一样。
大小姐的确是爱玩的。斯科皮在酒吧的欢呼和掌声中喝了一口鸡尾酒,浅蓝色的,浮起冰块,他想起那一点碎片似的往事笑了一下,看见台上的姑娘唱完了。
她抱着吉他,站在灯光下,冲他笑。
回去之后罗丝在酒店的桌上摊开了一排形状各异的纸条和卡片。
斯科皮问她:“都是联系方式?”
“好像是吧……”罗丝顺手一推,“没什么,不看了。”
“没感觉?”
她打了个哈欠:“没有谈恋爱的兴趣,没想过。”
斯科皮“嗯”了一声,转身按下了烧水的开关,从柜子里取出一小袋茶叶。过了片刻他泡完了茶,把杯子从另一头挪到罗丝面前:“醒酒。”
罗丝捧着杯子笑眯眯地说了声“谢谢”。
“为什么没想过?”
“没意思啊,”她把两只手十个手指做了一个“插到一起”的动作,“那种——强势嵌入对方生活,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监控,分了一半大脑到另一个人身上相互拉扯的关系,听起来就糟糕透了。”
“你不情愿?”
“那些人里没有让我情愿的。”罗丝笑,“还不如和你待一块儿舒服。”
她把座位挪了挪,蹭在斯科皮边上,撞了一下他的胳膊:“你不是也一样吗?什么原因?”
“不需要,”他说,“我现在挺好的。”
罗丝点头赞同。斯科皮这个人看着温和,实际寡淡得像丢了七情六欲,也很被动,小时候阿不思要戳几下才应一声,后来罗丝更会闹腾,时常毫无顾忌地卡入他的私人空间,他也不出声,抬抬眼就算知道了。罗丝挺了解他的,身上淌着青年人的热血,对她好,也会偶尔主动吻她,心里挺薄凉的,透不出半点她在其他追求者眼睛里看到的情绪。所以她也没脸觉得自己在和他谈恋爱。
她喝了醒酒茶,醉意未消,又犯了点儿困,胡乱洗了个澡就往床上栽,睡死过去了。
半梦半醒的时候记起来一点往事。
也就前不久,她有一回大半夜的看旧照片,也不知道哪来的伤怀感,转头就上门把斯科皮从梦里闹醒,他困得上眼皮分不开下眼皮,闹了好半天的起床气才缓过来,全程冷着脸发不出几个音。
罗丝说:“我以前,有个特别特别喜欢的人。”
“嗯。”
她笑了一声:“喜欢到我以为我这辈子只会喜欢他一个人了。初恋,挺傻的,是不是?”
“……嗯。”
罗丝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