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军团的盟友,也许在这儿她就能见到哥哥。她像着了魔一样看着他们依次下马,扯下斗篷上的帽子。四个人,两个是灰头发,一个黑发,一个棕发,没有一个和她一样是耀眼的红头发。他们短暂商量了几句之后,领头儿是最年长的守夜人,他独自进了塔楼,其余的三个人则把马拴好,去了厨房。雷蕾迫不及待的跟上他们。
她在厨房靠窗的一张长桌子上找到守夜人,石墙上挂着他们的长剑和鞍袋,三个人正兴致勃勃的撕咬着牛肉,砸碎骨头,痛快的吸着里面带血的骨髓。其中一个最年轻的守夜人目光落到她身上时,手里的骨头径直掉到了地上,被厨子养的狗闪电般的叼走了。
“大人们,介意给我来杯啤酒吗?”她放下兜帽甜甜地问道。
“当然,可人儿。”满满一角杯黑啤酒立刻摆到她面前。黑头发的守夜人脱掉他的熊皮斗篷,跟雷蕾搭话,“我是不是在鼹鼠村见过你?”
“那要看您能出过多少钱了。”她将角杯里的酒一饮而尽。“我记得有个红头发的乌鸦倒是出手极为大方,好多次都体贴的用银币讨我欢心。”
“那是为了封住你的甜嘴儿,别逢人就讲他丢人的老二吧!哈哈!那个孬种叫什么?艾迪尔?威克?还是巴斯?小美人儿,红毛的乌鸦可不多见。”灰头发的瘦弱男人说道,他抠着牙,浑身上下散发着酸臭的味儿,像许多年没洗过澡似的。
“是个眼睛跟我一样蓝的汉子,好像是叫巴斯,我拿不准。欸,大人们,瞧我多笨呐,忘掉这样一个情人的名字真是太不应该了。”
“咦,巴斯那家伙也会去鼹鼠村挖宝吗?”
“我很奇怪他居然会上红头发的妞儿。”棕头发的青年开口了。
“还付银币!”三个人一唱一和的说道。
“请问巴斯老爷为什么没跟诸位大人们同行呀?”
“来临冬城?打断他的腿他都不会来的。”
“你的小情人被总司令派到要塞再也回不来了。他要单枪匹马的去对付野人们的猛犸和巨人。”
“别吓唬她,匹普。巴斯前不久当上了游骑兵,只是常规侦查而已,用不着担心,他很快就能全须全尾的顺着长城跑回来。不过你来临冬城干什么?在鼹鼠村活不下去了?”
“是啊,巴斯老爷不在,也就临冬城的大人们出手大方些。”
刚刚还安慰雷蕾的棕发青年没有说话,而是起身从石墙上抽出一把匕首,像劈黄油一样利索的割下一刀牛肉丢到她眼前,他面色冷峻地说道:“我跟这两个傻蛋不一样,巴斯是我朋友也是我兄弟,你既然跟他同床共枕过多次,那就应该知道他是绝对不会让你来临冬城讨生活的。”
“我明白您的意思大人,可我得活命啊。”雷蕾的手捏紧了角杯,强装镇定的说道。“而且这儿也不像他讲的那样可怕,难不成巴斯老爷哪里冒犯过临冬城城主吗?”
“那就只有诸神才知晓了,巴斯喝醉时只提到过他在临冬城是不受欢迎的人,主人家是不会跟他分享面包和盐的。”
“这有什么奇怪的,瞧瞧他姓什么,雪诺!没准那只红毛狗的老爹胆大包天的上了史塔克家的哪位小姐,结果被史塔克家的狼给活吃了,最后还把他这个私生的小崽子丢到长城,这样既不用弑亲又能让他自生自灭。”灰头发的守夜人不由得哈哈大笑。
这种纯属放屁的话雷蕾当然不信,巴斯因为什么去的长城她心知肚明,更何况瑞肯史塔克公爵这一支根本没有什么史塔克小姐,她昨天晚上刚看完史塔克家的族谱。
“你他妈再敢叫他红毛狗,我就拿你的脑袋当夜壶!!”她哥哥的朋友敲着桌子威胁道,口气听上去并不像是开玩笑,他的守夜人兄弟立刻闭紧了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