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人知道,喜儿还是对那个送好酒的家伙动了心。
这年头,钱好像真能通神呀。
听老爹说完后,喜儿道:“那就先看看吧,不过,要瞒着野人,不然,他屁股一拍爬起来跑了,我们就不划算了,最好的结局就是让他永远和我们是一家人。无论是做我的哥哥还是我的男人。”
金道河笑道:“没得问题,我们哪天去高院场,让野人在家守屋放牛,然后我们好好跟李天棒谈一下,如果搞得成,最好,搞不成,也不能让野人失望。”
“就这么定了。你给媒人扯个回消吧。省得那边疑神疑鬼。”金喜儿还算有魄力,想好了的事,就坚决去做。
可是王三娘却有些不高兴了,有其父必有其女,他们爷儿俩为了攀上土老肥,啥子话都敢说,可做人还是要讲良心的,人家野人哪点不好?为啥就不能娶喜儿呢?那个丑鬼李天棒看着就让人饭都要少吃两碗,年龄比自己也小不了多少,做女婿,做他妈的鬼哦!
王三娘这么想,却没敢说出来,金道河喝了酒,只能顺着他的毛毛抹,如果逆着撸了,他会飞起八丈高跟你搞事情,甚至还会动手。惹不起,躲得起。
王三娘黑着一张脸,站起来收拾桌子上的碗筷,这两爷子从来不会干这些活的。好在,那两父女根本就没有注意到她,更不在乎她的反应,只当她是会做家务的空气。
事情已经确定下来,没啥好说的了,喜儿当真回到自己的房间,往床上一躺,开始思考起心中的小九九来。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可喜儿认为这是错误的,只要有钱了,别说鱼和熊掌,就是龙虾鲍鱼加虫草人参都是可以一起摆满桌子,想怎么吃就怎么吃的。
她并不打算放弃野人,她喜欢看他劳动的样子,她喜欢听他说话时那股浓浓的陕西腔,甚至还喜欢他那俊美的身材,那高高隆起的胸肌……总之,野人除了没钱,啥都有,除了穷点,啥都有富余,包括不知疲倦的精力,看他干活似乎从来没有累的感觉,叫他干啥就干啥,挑水担粪,打谷插秧,挖地扶犁,种桑养蚕,喂鸡喂猪,即使开头不会,后头都很快学会了。而且眼色很好,由以前的叫他干啥,变成他眼里有活,不叫他也知道要干啥了。尤其是对喜儿更是言听计从,百依百顺。这样的好男人都快赶上稀缺的华南虎了,比前夫牛才还要好上千百倍。
叫喜儿完全放弃,一棍子打死,她真心舍不得!
所以她想维持现状,既和有钱的土老肥交往,又和可以过日子的野人保持暧昧,不统不独,脚踩两只船,板搭岸两边,既有钱花,又有颜值和气度惊人的帅男养眼和使唤,人生一世,夫复何求?
可是智商相当高的野人收工回家时,虽然喜儿一家三口对他守口如瓶,但他还是感觉到了“阴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