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儿道:“这么说来,我们还真有缘分呢,我都多年没有见过金刀河哥哥了,去酒店能见到他吗?”
李天棒道:“当然,他每月都要到酒店住几天,接待一些粉丝,和他们共进晚餐,然后搞什么读书会签售会之类,总之,你要见到他比在土弯村容易多了。”
喜儿便说:“那就太好了。我喜欢金刀河哥哥和他的小说,就像雪夜喜欢相火一样。”
“嗯,你喜欢啥都行,哪怕你喜欢月亮,如果不晕火箭,我花钱把你送到月球背面去坐着数星星。我们中国人凶得很,无论月球前面还是背面,我们都能上去。”李天棒还挺关心时事呢,仿佛这个世上就没有他不知道的事儿。
喜儿更开心了,说:“好,我相信你,只是月亮太高了,离地球太过遥远,我恐高呀。哈哈……”
李天棒突然强行用自己的嘴把喜儿的哈哈吸收过来,然后全都咽进了肚子里。
席梦思床很快惨叫起来。
这边玩得很嗨的时候,西安的野人正在办公室里看文件,不由自主地打了几个喷嚏。一旁秘书室里的舒叶奇,闻声赶紧过来小声问:“何总,怎么的?是空调的温度开得太高,还是昨晚没睡好,着了凉?我刚好给你泡了一杯参茶,趁热喝了吧。”
舒叶奇说完,递上刚泡的参茶,试了试水温后,噘起小嘴吹了吹,便递到野人的手里。
野人接过茶,说:“我没有那么娇气,按照传统说法,无缘无故打喷嚏,肯定是有远方的亲人或友人在做不利于你的事。我远方会有什么亲人和友人呢?”野人说完后,品了一口参茶,一下就想起了喜儿,离开快一个月了,发了自己的电话号码过去,喜儿没有回,打她的手机,要么关机,要么直接拒掉。
野人非常失望,可是父亲把担子压给他后,喜欢当农民的野人,不得不当起了管理十万之众的集团老板,虽然还是太子爷的身份,但很多重大的决策,老爹何绍龙每每需要表态的时候,总是微笑着把头一转,然后对野人说:“这个问题,请我们的何洪金副总来决定。他怎么办都行,我没有意见。”
老爹对他完全信任,而且明显在放权,在大胆地启用他。问题的关键是,他每回做出的决定,作出的分析,都没有让老爹和众多董事失望——他天生就是大企业家。一般来说,能力越大的人,承担的责任也就越大。野人自然知道这一点,他成为集团公司的实际掌权人决策人后,很快把老爹多年都没有解决好的问题,解决了,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也进行了调整和重新修订。受到了公司上下的拥护。整个公司在极短时间内竟然有一种焕然一新的感觉。这一点,何绍龙自然看在眼里喜在心上,喝过洋墨水的就是比他这个土包子要强,那种国际视野,做了一辈子企业的何绍龙,怎么也学不来,没办法,学识决定认识,眼界决定世界。这也是何绍龙不惜一切代价要找到大儿子何洪金,要让他回来继承衣钵的原因。
现在,这小子躲归躲,但是真有本事,农民做不成,做老板确实有能力举重若轻。何绍龙彻底放心了,晚上觉也睡得香了,一口气爬上西安古城墙,连大气都不喘。饭也吃得香了,脸色也日渐红润起来。“不用操心了,想不健康都不行,哈哈……”何绍龙想起这些就不由自主地笑出声来了。
野人却笑不出来。特别是想起遥远的土弯村,想起让人心尖儿发颤的金喜儿后,野人就有一种想哭的冲动。好在,旁边有一个善解人意的美女秘书舒叶奇,总是明察秋毫,实时给野人以安慰和纾解。
野人三两下喝了参茶,感觉好多了。
舒叶奇知道野人心里还想着那个名叫金喜儿的乡村寡妇,这个很正常,野人有天生的乡村情结,那是因为,他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又具有文青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