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都是佛洛斯塔本地富商之类的人物。
但维斯帕将他们全部婉拒了,一个人也没有答应。
“为什么不去?”罗迷莫斯奇道,“你不就是冲着这些邀请来的么?”
“你说得好像我是个多么虚荣拜金的女人似的。”维斯帕说,但她并没有真生气,就连貌似嗔怪的口气里也透着喜悦和骄傲,“我还不至于见到个稍微有些钱的男人就急不可耐地扑上去。就算他们看上我了,也得让我能看上他们才行。”
“你的意思就是那些人你全都看不上了?”罗迷莫斯问,“可你甚至连见一面都没见过他们呢。”
“这又不是你不懂了,像这种一点气都沉不住,看见个漂亮点的女人就猴急地想拉到床上的男人,就算有几个臭钱也只是土地主、暴发户罢了。”维斯帕不屑地说。
罗迷莫斯失笑:“本来你不也就是图他们的钱?现在有人给你钱,你又嫌弃他们土了。”
“我只为了钱,他们不也就是为了睡漂亮女人,谁比谁高贵?他们能对着女人评头论足,我还不能挑挑自己的金主了?”维斯帕理所当然道,“如果能勾搭到既有钱又英俊还有品位的贵族少爷,我干嘛非要委身于除了有钱外一无是处的土财主?”
“道理是这个道理,”罗迷莫斯沉思道,“但前提也得是你真的能勾上一个贵公子吧,难道你已经有把握了?”
维斯帕咬着嘴唇没立刻回答,但是罗迷莫斯眼尖地发现她的耳朵一点点变红了,而且嘴角也不由自主地露出了甜蜜的笑容。
“其实今天首演的时候,我觉得伊凡涅斯殿下一直在台下看我。”好一会儿,维斯帕才扭扭捏捏地揉搓着裙角,小声说道,“我一开始还不敢肯定,或许只是因为当时是我的重头戏呢?但后来我确定了,只要我在舞台上,他的眼神几乎从没移开过。所以我想,也许,他对我可能也……”
“那是谁?”罗迷莫斯问。
维斯帕飞快地翻了个白眼,没好气道:“伊凡涅斯殿下,就是佛洛斯塔亲王的儿子。”
罗迷莫斯想起来了:“哦,就是那个坐在第一排的脸色苍白的男人。”
“那是因为伊凡涅斯殿下不像那些只喜欢逞强斗狠的粗鲁男人,他更经常待在书房里吟诗写作。”维斯帕一脸深受冒犯,“而且北境人天生肤色就比其他地方人更白些。”
罗迷莫斯完全不关心亲王之子的皮肤,让她觉得有意思的是另一件事:“伊凡涅斯这个名字倒和纳奎丽小姐的有些相似之处。”
“有吗?完全不一样吧。”维斯帕默念了一遍这两个名字,说道。
“当然不是发音相似。”罗迷莫斯说,“但这两个名字的词源都是精灵语,而且都是指月份,纳奎丽小姐是‘十月’,伊凡涅斯是‘九月’。”
“精灵语?”维斯帕睁大了眼睛,但细想了想又点点头,“也不是一点可能没有。听说佛洛斯塔的前任亲王,也就是现任亲王的父亲政治立场就偏向忠贞派,伊凡涅斯殿下又是在塔尔-帕蓝提尔陛下统治时期出生的,或许他的名字是他祖父取的吧。”
“哦?”这倒是个新鲜消息,“既然如此,那现在的佛洛斯塔亲王是忠王派还是忠贞派?”
维斯帕撇了撇嘴:“现在这个时候,除了安督尼依亲王,谁还敢宣称自己是忠贞派?而且前任佛洛斯塔亲王立场也不非常坚定,只是因为妻子信仰西方众神所以才勉强算半个忠贞派,至于现任亲王,自法拉松陛下登基后,他就是彻头彻尾的忠王派了。”
好吧,也算意料之中。罗迷莫斯本意是希望能找到安督尼依之外可拉拢的盟友,毕竟把赌注押在一个地方不是她的风格,但按现在的情形来看,这种可能性越发微小到几近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