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知道那里是怎么一回事,我就分他两成的收益。” 他疯了吗? 为了一封信,就愿意付出两成!】 【X年11月1日】 【黑子的信寄回来了。 那该死的老林,也敲诈了我的两成收益,才愿意把信给我看上一眼。 不过,传闻中说得没错。 新大陆上确实遍地黄金。 那里的河流流淌着牛奶与葡萄酒,大地上结满了熏肉与白面包。 据说,闪烁得足以让镇长流下口水的红宝石项链,哪怕丢在最繁华的大街上,都不会有人愿意看上一眼。 这一回,不信的人变成了老林。 但是,我告诉他:“黑子以前从没吃过白面包。哝,这一回,他的描述完全正确。” 整个矿场中,只有我和矿场主吃过软得像云一样的白面包,因此,我的话很具有信服力。 老林和我决定找个好时机,一起去矿场小镇上打听打听。 如果合适的话……】 【X年11月12日】 【该死的黑心老板,拖了我一周多才给了我半天假期。 不过,我总算从酒吧里的酒鬼们身上搜刮到了足够的线索,拼凑出了一份前往新大陆的路线图。 首先,要搭车离开矿场小镇; 然后在距离我们200公里远的矿城中,坐上一种名叫“浮空艇”的交通工具; 接着,“浮空艇”会把我们送到“绝境山脉”外的荒原上; 步行两三天后,我们将爬进一个名叫“羊肠小道”的洞穴,横穿山脉。 新大陆就在山脉的另一端。 听上去就很麻烦,但假如传闻是真的…… 该死的,我到底在担心什么呢?】 【X年11月17日】 【决定前往新大陆的人越来越多了…… 我们的报童、扫灰匠、挤奶工、女仆、教师,乃至是住在白水晶大街上、拥有一整个铁匠铺的铁匠,都背上了大包小包,租车离开了矿场小镇。 老林用他攒下来的钱买了一份大地图,有事没事就在那里翻来翻去。 他喜欢用他粗黑的手指绕着王都画圈,然后说:“等我回来的时候,我要搬到这里。” 真可笑,那可是王都! 在王都当一名暴发户可不是聪明人的选择——贵族们永远高高在上,让你享受不到半点优越感。 依我来看,“艺术之都”玫瑰城才是最佳选择。 那里有成片成片的玫瑰海,有砌成粉色与浅紫色的独栋小屋,还有终日萦绕不散的小提琴声……】 【X年11月23日】 【不能再等了。 矿场主告诉我们,他也决定前往新大陆,开启“事业的第二春”。 这话可没错。 身为天天挖矿的老家伙,还能有谁比他更擅长淘金? 作为硕果仅存的老伙计们——这主要是因为老林还没攒够路费——我们可以和他一起离开。 包吃包住,他会承担我们在路上的一切费用。 作为回报,我们需要在抵达新大陆后,为他干活还债。 老林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 而我还没答应,因为我早就攒够钱了——不过,考虑到和很多人一起走会更加安全,我的回答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