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但魔法的效果会随着时间推移渐渐地减弱,两三年后封印的效果会彻底消失。 一般的小孩通常无法准确地记起来两年前某一天的记忆,这些记忆自然而然的就会被遗忘在脑海深处。 可巴尔萨泽不知道佩吉是那种只要想,就可以回忆起所有记忆的天才,甚至可以精确到秒。 好在魔法的效果至少还会持续一两年,洛克暂时也不用担心这个问题,刚刚回到自家宿舍的他坐在书桌前面,转起了笔。 在纽约的这些天将魔法方面积攒的问题请教的差不多了,洛克又开始考虑自己的副职业的问题了。 什么样的副职业,适合现在的他,还能够带来让自己的名气广为流传,带来巨大的名望。 要说名气方面,科学家显然比不过歌星或者演员,科学家牛逼,大多都是在圈子里流传,想要出圈并不容易。 倒是米国这边歌星或者顶尖的演员,名气可以更容易的传遍全世界。 考虑到主职业是学生,学习科学知识对学习魔法有莫大的助力,这些都是不可以放弃的。 歌星和演员,不说娱乐圈的各种勾心斗角,想要脱颖而出没有那么简单。 即便成名了之后,同样也需要跑各种活动通告,交好各种‘大人物’才能够获得更多的‘机会’,维持自己的曝光率,这些都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 这样一来,完全和洛克将学习放在首位的目标相抵触,他需要的是那种不耗费大量精力,业余兼职都可以的那种。 因为他目前最重要的目标是提升自己的魔法水平,尽快达到长生。 仔细考虑过后,洛克发现可以获得巨大的名气,并且不会耽误过多时间的职业还真有。 那就是当作家,顶尖的作家完全可以将自己的名声传遍全世界,甚至凭借一部作品就能够做到世界知名。 就好像写出小巫师的罗琳,凭借哈利波特直接成了世界知名的作家,就连东国的大爷大妈不少都听说过她。 写作的门槛很低,但很讲究天赋才情,洛克上辈子天赋普普通通,混迹网文圈只能勉强混一个全勤,但不代表洛克现在没有这个条件。 顶尖的作家需要灵感加上优美的文笔,现在凭着超高的智商,文笔问题只要他想,就不是问题。 至于灵感,洛克或许无法和那些天才作家一样凭空构思出故事,还不能当一个文抄公吗,上辈子他可是读过了无数网文,故事放在那里,就等着洛克将其变成文笔优美的作品。 其中适合米国的,自然要以玄幻为主,洛克经过了一番筛选,首先选定了一部早期的网文《奥术神座》 当然,洛克肯定要对小说设定做一些改动,让他变得更加完善,首先就是书中的奥术,完全可以用他现在学习的魔法概念来替换。 也就是说,身为魔法师的洛克,准备写一本玄幻小说,在这里科普魔法,想起来就挺有趣的。 “知识就等于力量。” “所谓神,不过是强大一点的奥术师。” “我们将以奥术的角度重新审视世界,在这里科学即是奥术,奥术即是科学!” 写出来了这个简介开头,洛克顿时感觉文思泉涌,从抽屉中拿出纸张,快速的写了起来。 智力的提高可以说是全方位的,就好像电影《永无止境》中的主角,吃下了‘聪明药NZT48’之后,不过一天的时间,就完成了数万字的作品,质量还让他的编辑看呆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