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手电筒有大腿粗。 但确实是一把合格的手电筒,可以将灯光集中于一点,比起灵风灯的光亮强了好几倍。 杜克捧在手里颠了颠,很是满意:“再改良一下外观,然后写一篇专利发明申请,便可去博学塔申请专利了。” 晚上。 维吉妮大婶做了一桌子菜。 莫利斯管家和慕菈丽在别墅门口,将拎着红酒当伴手礼的尤皮尔斯、慕露丝夫妇迎进来。 “姑姑、姑父,先生在房间里等你们呢。” “慕菈丽,你又长个子了,现在愈发高挑迷人了。”慕露丝拦着侄女的肩膀笑着说道。 说完又附在慕菈丽的耳边,小声说道:“我们家慕菈丽已经是大姑娘了,就是没学会展现成熟女性的魅力,有时间去姑姑家,让姑姑教教伱怎样变得更迷人。” 慕菈丽顿时红了脸,但并没有拒绝自己的姑姑。 晚宴开始后,杜克便与尤皮尔斯说起了正事:“我打算成立一家公司,但是没有合适的人帮我管理公司,所以想请你帮个忙,支援我几位管理人员。当然也欢迎投资。” “支援管理人员当然没问题。”尤皮尔斯一口答应,“不知道先生你开公司想要经营什么?” “灵器,一些我自己发明的灵器。” “先生竟然还是一位博学者。”尤皮尔斯惊叹,但又没有那么惊讶,毕竟奥法师无所不能已经成为普通人的共识。 不过他口中的博学者,并非博学者头衔,乃是对博学师的雅称。 “发明了一件小玩意,但很有意思,应该会有不小的市场。”杜克简单说了下手电筒的创意,“我叫它‘随手灯’,意思是随手携带的灯具,比灵风灯更适合手持。” 他有实物,但没好意思拿出来。 主要是他设计的第一版随手灯,过于粗糙、丑陋,拿不出手。 不过即便只是简单的描述,尤皮尔斯在简单思考后,便双眼放出光来:“像是车灯对吗,杜克先生,这是了不起的发明,在某些场合应该比灵风灯更加实用。” 随手灯跟车灯确实很像。 但没有博学者想过,要把车灯拆下来,拿在手中使用。 “怎么样,尤皮尔斯先生,有兴趣投资吗?” “非常有兴趣!” 晚宴还没吃完,杜克就与尤皮尔斯敲定了合作,虽然公司还没成立,但尤皮尔斯决定拿出八百枚金龙初步投资,获得公司的百分之十五股份。 同时杜克也没忘记自己的小助理:“我会给你父亲保留百分之十五的投资额度,同样是八百枚金龙,慕菈丽,尽快给你父亲寄封信,欢迎他派人洽谈投资。” 慕菈丽露出甜甜地微笑,用力点头:“先生,我明早就去写信。” 晚宴结束后,尤皮尔斯郑重说道:“杜克先生,资金三天后就会到账,至于管理人员,我明天就去公司安排,尽快让他们赶来为您筹备新公司。” “费心了。” “哈哈,都是为了金龙。” 等尤皮尔斯夫妇离开,杜克又把自己的护卫队长维薇安喊来:“我没记错的话,你之前说过,你父亲在雇佣兵团工作?” “是的。”维薇安回道,“沸水雇佣兵团,我父亲是其中一位副团长。” 维薇安的父亲是维卡斯导助的私生子,没有三海天赋,只是一位普通人,被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