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林末半倚在门墙上,轻呼了口气,心慢慢静下来。 “姐,这是今天的工钱。” 林末将怀中压得有些变形的油纸包取出,递给站在门侧的女子,轻声说道。 女子长得不漂亮,只能算清秀,一双眼睛却很明亮,点了点头,接过油纸包,道: “辛苦了,快去洗洗手,休息会,准备吃饭。” 说罢便转身走进厨房。 她是林末的大姐,叫林芸,比之林末要大上一岁,在林父林母在外务工的日子里,长姐如母,对他很是照顾。 此外他还有个小他十岁的小弟,林殊,此时应该在房间里睡觉。 略微平静呼吸后,林末往房间走去。 每次回家都是生死间的较量,所言非虚。 不像前世种花家那般和平,即使是所谓的打工人,至少只要努力,便能有尊严,安稳地活着。 在这方世界,在这片城区,死个人不比死只鸡溅起的水花大,尤其是在这个大乱将起的年代,杀人,抢劫,拐掳,竟然成为人之常情? 是啊,做恶人总是比做好人简单,祸害总能活得更长久,人的劣根性在危难处展现得更淋漓尽致。 回到房间,小弟果然躺在床上睡觉,因为家庭原因,没有钱去念书,加上最近这片街区不知从哪来了一伙拐子,也不敢出去玩,待在家里除了帮大姐林芸做家务,似乎也只有睡觉了。 上前将滑落的被子捂严实了些,林末倒没有倒床就睡,而是褪去衣服开始拍打着手臂,大腿,不时手臂扶着门边,弓步做着拉伸。 城建工程并不轻松,别说他,就是年富力强的当年大汉一直干也吃不消,若不是他嘴甜会说话,加上表现得勤快肯干,那管事的都不会收他这种没长成的豆芽菜。 ‘生于乱世,大丈夫生不食五鼎,死则五鼎烹,可笑的是,我死了别说五鼎烹,怕是就连一口薄棺都混不上,大概率草席子一卷,直接扔乱葬岗。’ 林末感受着酸胀的胸部,手臂,大腿,不由苦笑想道。 上辈子他只是个四体不勤的大学生,哪干过这等子苦活,若不是心性本就坚韧,根本坚持不下去。 可是他不去干谁去干?林父林母在外跟着一家商会干,每个月固定将生活费交托给大姐林芸,不过估计他们也没想到,物价上涨飞快,原本够三姐弟一个月花销的费用,现在只够堪堪大半月。 ‘不过也不是没转机。’ 林末摸了摸自己的左胸,略微鼓胀的胸肌上镶嵌有一颗淡绿色的珠子,上面原本布满赤色裂纹,如今已经愈合得差不多,只有几处没有填满。 天赋珠,这是珠子的名字,和他一同重生到这方世界,经他检验,外人根本看不见它的踪影,换言之,它独属于他。 功用也很简单,当赤色裂纹愈合,其中便会诞生一种玄奇的天赋。 ‘每过一天,裂纹少了一丝,真真是躺着就能变强,如若是个和平盛世,我还真不介意混吃等死,苟到天下无敌。’ 林末心中想到。 只可惜这第一阶段天赋珠便有三百六十五道裂纹,需要一年时间修复,时间跨度太长,恰恰这世道时间就是生命,谁耽搁得起? 心中想着,估摸着时间差不多,林末起身将弟弟摇醒,拎着睡眼惺忪的林殊走到饭厅。 说是饭厅,也只是在客厅与厨房中间用屏风隔了个小空间,摆了张小木桌。 桌子上摆着盘黄灿灿的油煎馒头。 粗粮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