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气,慢慢地趴到了桌上。 这一趴就是好长时间,灯烛一点点燃烧,大颗大颗的烛泪滴了下来,落在烛台上,又凝固了,堆在一起。蜡烛一直燃烧,烛泪就不会干涸。 又过了一会儿,他面色茫然的用手指捻起书页,向后翻过。 本来他递过去的信封只有前面几页,后面的都是新添的,也就是从这一页开始,都是薛府里带出来的。 书页之后,是一页空白。 再往后…… 一抹金色耀眼生华—— 那是黄金,真正的黄金! 汤昭的瞳孔里倒映着金色,那是财富的颜色,是幸福的颜色,是世上最令人渴望的颜色。 不过,那也是虹膜倒映出来的颜色,他自己是没有颜色的,没有特别喜,也没有特别惊。 “果然是金子啊。” 之前那封信被扔回给他时,他便已察觉到分量不同——那绝不是纸张的分量,别说加一份信纸,就算加一本字典也不能这么沉,只能是在里面加了金银,总不能是加了铁锤吧? 这件事一开始就令他倍感古怪。 薛府的态度当然是恶劣的,恶劣到让他本能的十分生气。 可是抛出来的馈赠也是实实在在的。 倘若直言叫自己拿钱走人,那倒可能是嫌麻烦用钱打发自己,但偏偏一字不提,好像不存在赠金一样,怎么想都不合常理。 若只是给几个小钱还罢了,既然送出真金白银的大手笔,何妨说几句客气话,好歹结个善缘,又不费什么力气,何必恶语相向呢? 在薛家门前,汤昭其实还没想清楚。 他最后向薛府说得那番话,一般人听得觉得是气急之后的嘲讽,有心人也可以觉得是真心道谢。 是道谢还是嘲讽,他自己也分不清。 就看主人家是善意的听,还是恶意的听吧。 他希望是善意的,离开薛府之后越来越希望。 毕竟那是陈总最后时刻让他去找的人,汤昭真心希望不要辜负了。 金子有信纸那么大,薄薄的一片,大概在一两左右。掀开金箔,下面垫着一张纸,然后又是一张金箔。 一共六张金箔,也就是六两金子,以现在的银价,能换一百二十两银子。 真的不少了。足够买二三十亩良田,再在城里买两间房,舒舒服服衣食无忧。如果只是养活自己,一个人一年五两银子足以温饱。而要买人,一个丫头童仆七八两银子也到头了。也就是说,如果汤昭活不下去,自卖自身,卖十次也卖不出一百两银子。 当然他是不知道他在人牙那里有一份超高的估价,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收起黄金,最后还有一封信。 那是回信。 比起汤昭的字,甚至比起陈总的绝笔,这笔字可不大体面了,并不是无力,而是相当粗陋稚拙,就像刚学写字的人一笔一划的爬出来的。 “汤昭贤侄:” 只看了四个字,汤昭手微微一紧,心却一下子放松下来,有一种释然的解脱。 无论真心假意,希望能让陈总无憾。 “今闻贤侄远来,喜故人有后,本欲相见,奈何缘浅,详情一言难尽。贤侄有处安身否?若无且至余霞郡琢玉山庄,寻薛闲云庄主暂且栖身。信后附功法一篇,可背熟之后焚毁。闲云问及,忖量交付,便宜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