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湟士兵和军官,只要有父母、妻子在原籍,乡里同样把这些士兵算作丁口,能多分四到九亩地。 元帅府七个野战营里河湟士兵有四千多人,但因为大部分士兵投降的时候乡里的地已经分完了,所以后期经过了调剂,其有七百多人的户籍还在河湟。 剩下在地方有家口的一千多户,都从湟水河谷搬到俱尔湾,那边有元帅府新开垦的地可以分配,帅府按人均二两狮子票补盖房子的钱,都安置了。 不过跟士兵在地方占人头分地政策相对应的,是这些士兵同时也会失去帅府对成家鼓励的额外月粮。 即便如此,在地方安家分地,带来的收入也比额外月粮多。 本身额外月粮就和兵粮不一样,兵粮固定,但鼓励成家的额外月粮不固定。 最早是依照士兵勋位,最低只有每月十五斤青稞面,但除了兵勋,还会因为驻防位置产生变化,比如南山堡驻防辛苦鸟不拉屎,就会多一些,基本上都按一百斤青稞面发。 还有的地方取得其他食物容易,就会用其他东西替代,靠山近的给茶、在海北海西给盐,还有的地方给烟草和酥油。 这都是陕北老兵才有待遇,后来分出野战和屯牧,开始发军饷,额外月粮就按照士兵意愿,可以折成狮子票、银两、青稞。 但总的来说,不如成家分地给的多。 这意味着湟水河谷十万百姓,人均原粮近一千二百斤,经过加工是八百多斤成品粮……这是非常高的粮食占有量。 对刘承宗来说,这份人均八百多斤的粮食占有量,在成就上的意义甚至超过了战场上正面击败敌军的任何一场胜利。 因为如果田地占有、粮食占有的本身不是人均,那么实际上在农业社会,人均数字就没什么意义。 比如同样是人均一千多斤原粮的占有,把均田后的自耕农换成一个地主家庭和二十个佃农家庭,结果一样,但人的生活水平完全不同。 不算赋税、摊派,只是简略地算下来,佃租一半,地主家庭四个人占了四万多斤,佃农家庭八十个人占了四万多斤,等于佃农家每个人五百来斤原粮。 算下来成粮就只有不到三百多斤了。 当然三百多斤……活着肯定是没有问题。 毕竟家庭一般都有小孩老人,饭量没那么大,一家人在交易、生活物资上会略显拮据,却也谈不上非常坏,至多是没有承担意外风险的能力。 但这是丰收。 这也是佃户必须有牛的原因,他得多佃田,多干活,这种口均七八亩、户均二三十亩的田,佃户很难保证长久生活,至少要佃四五十亩,才能说有个长远生活的样子。 在湟水河谷这样的地方要是佃上一百亩,家里丁口又不多,那在丰收的时候,佃户也能想吃肉就吃肉、想喝酒就喝酒,家里人过年有新衣裳穿,还有肉饺子吃……甚至能培养出个良家子。 学文能考功名,习武能上阵的良家子。 就比如王进忠的老父亲,他们家原本能分到七亩地,但因为有个给大元帅当兵的儿子,家里就有了十四亩地,农忙的时候乡里也会有人帮忙。 当然帮忙不是白帮,乡里不是户户都有牛,一般看每户人口,是十户或五户一头官牛,优先分配给缺少人力的军属和畸零户,共同承担养牛的口粮,耕种的时候用牛,代价就是畸零户或军属的生老病死,其他几户都要帮忙。 官牛生病,必须当日报给乡里,乡里有兽医;如果死了,乡保必须通过急递铺当日报给五镇,五镇拉走牛尸衡量死因,正常死亡与地方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