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水般蜂拥过来的匈奴骑兵,一张紫黑色的脸膛,都快要绿化了。 吗的,两万多精锐骑兵,这都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啊? 与匈奴人打了几十年仗,他对匈奴人可算是极为熟悉,只需瞥一眼,便能知晓眼前大致有多少人马。 “两万多人,再加上远处围攻半山腰那座城池的一万人,这分明就是匈奴人的主力啊……” 李广心中猜测,惊疑不定。 然后。 他用远视镜观察周围地形地貌时,一眼便看见远处半山腰那座城池上,伫立的那名少年将军,咋看着有点眼熟? 因为双方距离较远,他根本就看不清那少年人的面目,再加上胭脂城头悬挂的大旗之上,绣着一只纯色雪豹,再无其他任何标志,故而,李广一时间根本就没想到会是杨川。 “原来是匈奴人在内斗……” 李广叹一口气,感叹自己时运不佳,这才刚刚打了一场大胜仗,兴冲冲的要去‘镇守打柴沟’,不料,这阴差阳错的,竟然钻进了匈奴人的老窝。 这一次,死定了啊。 他暗叹一口气,脸上神情却没有任何变化,继续指挥老卒们加强防守,打算边打边退,争取能占据一片有利地形。 休屠王早已洞悉李广的意图,他远远看着汉军大阵开始翻滚着向一片向阳坡地转移,即刻下令,让两个千人队猛冲猛打的进行拦截。 如此这般,双方开始了一场莫名其妙的大战。 杀声震天,铅云惨淡。 一方进攻,一方防守,李广与休屠王之间厮杀得极为惨烈,竟然比之前的‘胭脂城包围战’还要热闹好几倍! 胭脂城头,杨川一阵无语。 看看这仗,都打成什么样子了? 乱七八糟,莫名其妙,简直就! 简直就离谱啊…… 当然,抱怨归抱怨,懵逼归懵逼,眼看着李广的七千多老卒被围困,只要匈奴人一直发动猛攻,就算步车兵的防守能力超群,却迟早都会有精疲力竭的时间。 覆灭,只是迟早的事情了。 根据他对汉军步车兵的了解,在粮草兵械不缺的情况下,一支八千人的军队,在数倍匈奴骑兵的猛攻之下,最多能坚持六日六夜。 这可不是瞎编的。 要知道,在原本的历史剧本中,李广的孙子,那个倒霉蛋李陵,就是统领一支五千步兵出居延海,至浚稽山,被匈奴八万余骑包围,虽率军力战,终因粮尽矢绝,救援不继而投降。 司马迁的史记中写得明白,那一战,李陵的五千步兵,依靠山林、沼泽、峡谷等地形优势,边打边退,坚持了足足十八个日夜,最终,弹尽粮绝,五千人马只剩下两千左右,无奈之下,只好选择了投降。 “还真有点因果循环的意思?” 杨川低声嘟囔着,观察李广与休屠王之间的厮杀,脑浆子迅速运转,疯狂计算、推演和判断…… 最终,他得到一个十分明确的结论—— 在防守战方面,李广远胜李陵,可是,李陵虽然统领的是五千步卒,却能依靠地形优势与敌周旋十八个日夜,已然深谙‘游击战’的基本战法。 所以,在这个层面而言,李广远不如李陵也。 “七八千人的一支大军,长途奔袭时,竟然没有派出斥候、游骑和哨探,怪不得成了大汉麋鹿侯!” 杨川叹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