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见胭脂继续说: “我知道在你心里我一直都是个不要脸的女人,可是,我敢用我死去的前夫发誓,你是我除了我前夫以外的第一个男人! 那天你救了我,我就对你一见钟情了,后来,后来也实在是那段日子过得太苦了,这才出此下策,想留住你。 我一个寡妇,什么都没有了,唯一还有点价值的,不就是我这张脸和年轻的身体了吗?” 马军听了直皱眉,但是又不知道该怎么反驳。 看着她情真意切的样子,他的内心逐渐动摇,但是还是过不去心里那一关: “那这跟你做那种生意有什么关系?” 她因为喜欢他,所以给他下药,那那些男人呢? 见他已经心软了,相信了自己说的话,胭脂眼中迅速闪过一丝得逞的笑意,随后又流着泪一副忍辱负重的样子: “我本以为,无论如何也能多留你一天,哪怕一天也好。可谁曾想,你竟是如此厌恶我,一醒来就直接走了!” 胭脂没少跟男人去看过电影,这些东西她很熟: “我找不到你,但是那群人能找到我。他们......他们逼迫我,强迫我......” 说到这儿,胭脂恰到好处地听了一会儿,好像是说不下去了,然后才继续说: “后来,后来我终于等到他们离开了,却要时时刻刻都被周围的人用异样的眼光看着。他们冲我吐口水,抢我的东西......我没有办法,我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 马军顺着她的思路往下想,也不难猜到她是因此才不得不做起了皮肉生意,始终像厕所里的老鼠一样活着。 可是他完全没有细想过其中细节,否则他一定能发现不少逻辑漏洞。 又或许他只是需要一个让自己接受胭脂的理由罢了,并不是需要一个真相。 反正最后的结果是胭脂得偿所愿,成为了马家的儿媳妇儿。 虽然没有酒席,也没有人祝福,但是马军四处周旋了半个月,用自己的军装为她换来了一个干净的背景,让她可以堂堂正正地走在大街上,丝毫不担心红卫兵敢把她怎么样。 这些都是后话,但说秦雪芬和林国栋回到县城之后也是放松不了的,因为这边还有一个梅云在县城等着他们呢! 秦雪芬本以为他们几天不在,梅云多少会有点着急,结果完全没有。 他们回县城的第二天梅云就又来接小宝了,不过她什么也没说,甚至连个眼神都没多看林国栋一眼,全部的目光都放在了小宝身上,还主动邀请妞妞一起到她那里去玩儿。 妞妞为了保护小宝,也顾不上感伤离开了村里的小伙伴,叫上县城的小伙伴们就一起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