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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延残喘,光线不好,本能地,他上半身向她倾了倾。

同样本能地,甄海星上半身向后仰:“我笑点是不是太低了?”

“不是低,是奇怪。”沅来的目光向下落,找到甄海星磕红的脚趾。

她的塑料拖鞋是透明的,是真的有年头了,泛了黄,衬得她的脚更白,也衬得红的地方更红。

水快烧开了,发出咕嘟咕嘟的声响,盖住了甄海星的轻唤:“喂。”

直到甄海星的十趾蜷缩了一下,沅来收回了目光,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把方便面桶接在案台的边缘,以便把撒了调味粉拢进去。

“你才奇怪吧?”甄海星自言自语,“你看室友的脚才奇怪吧?”

她并不知道,他看她的可远不止脚。

甄海星再一转念:沅来奇怪的可远不止这个。

像她,只是命不好而已。父母不是不喜欢小孩,他们再婚后,像比赛似的,这边生一个,那边生一个,这边又生一个,那边又生一双,掐指一算,她一共有五个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弟弟妹妹,每一个都是父母的掌上明珠。

他们只是都不喜欢她而已。

打一出生,她的脸上就像被刺了“没人要”三个大字,于是,逢人便讨好。却不料,她越被人欺负,越讨好,越讨好,欺负她的人越得寸进尺。更有人说,怎么别人都不被欺负,就你被欺负?一定是你的原因。

被践踏的人,一定有她被践踏的原因。

她就活在这样一个狗屁不是的世界里。

但她不是奇怪的人。

不像沅来。

三个月前,她相依为命的姥姥在一场车祸中撒手人寰,她也不想活了,想跟着姥姥去了算了。“幸好”肇事者是个老赖,她想着怎么也要替姥姥讨回个公道,再一了百了。两个月过去,她能说的都说了,能做的都做了,老赖还是八个字: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那天,锦市被一场瓢泼大雨笼罩。

在老赖家楼下,她扑到老赖的车头前。

老赖一个急刹车,将车窗打开一条缝,破口大骂,看她不为所动,撑了伞,下车,说她一看就和她姥姥一个德行,是来碰瓷的,还说她姥姥土埋到脖子根儿,一条命都不够给他修车的。

她想和老赖同归于尽,冲上他的车,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老赖两百多斤,用一只手将她丢下车,啐上一口,上车,没事人一样去学校接孩子了。

那天,是她和沅来第一次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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