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席鹿庭高她12厘米,腿精似的,但是穿衣服前面没弧度。 两种风格,其实都好看。 但是,只要撞衫就必然有对比,每个人的审美都不一样,对她俩的判断自然会不同。 韩烈就更喜欢席鹿庭穿出来的感觉。 唔,就感觉席鹿庭的风格更能勾起他的征服欲。 搞不明白潘歌葫芦里卖的什么药,韩烈也不敢问,乖乖去付款。 席鹿庭张了张嘴,看样子是想拦住韩烈,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最终她还是没开口,反而咬住了下唇。 一结账,十二万六。 烈哥脑袋里灵光一闪,忽然间想明白潘歌的深意了。 如此贵的衣服,如果不是潘歌同款,她身上正好穿着的那件,席鹿庭恐怕真不一定会要。 小黄瓜确实有一点虚荣,但那股狠劲儿不是假的。 席鹿庭和余韵不一样,她就从来没收过追求者的贵重礼物,没钓过备胎。 想用钱砸她,并不容易。 而潘歌的办法或许是唯一可行的套路——激发席鹿庭的对抗心理,用同样的衣服正面battle,不给她退缩的机会。 只要犹豫一小会儿,韩烈就买完单了。 形成既定事实之后,她再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以席鹿庭的性格,肯定不会怂的,穿就穿,谁怕谁啊?! 有了这样一个开头,之后的事情便容易多了,这就叫见缝插针…… 韩烈不知道自己的猜测对不对,但是从心理学的角度来判断,逻辑是个闭环。 如果真是这样…… 潘潘牛哔! 买完单之后,席鹿庭的表情举止明显开始有些别扭,她努力掩饰了,但并不怎么成功。 出乎意料又顺乎情理的是,潘歌没有再刺激她,反而好言相慰。 “庭姐,一件衣服而已,别太放在心上。 狗东西不缺那点钱,你得慢慢习惯。 他欠你的,一件大衣可抵不上,ooo,我们再去看看表!” 席鹿庭尽量保持着平静,脸色依然很冷,但藏在袖口里的手指微微颤抖着。 十二万的衣服穿在身上是一种什么感觉? 以前她不敢想。 现在,她的大脑里一片空白,想不出来。 潘歌的金弹攻势,初步奏效了。 这妞真坏! 韩烈默默腹诽着,心情却忽然变得很愉快。 好吧,讲实话,他喜欢给席鹿庭花钱。 太快乐了。 上辈子他看过一段文案,大致意思是——身为一个男人,给女人花钱是一件特别高级的事,能够极大满足凌驾于基础物质欲望之上的成就感。 那时的韩烈并不理解,甚至都不相信。 给女人花钱? 那不就是当舔狗么?! 我自己去吃顿火锅不香么? 老子以前给余韵花过那么多钱,有个屁的成就感! 现在他有点懂了。 给女人花钱是有要点的—— 第一,得有钱,花的钱必须是自己财富的零头,花出去不心疼的那种。 打肿脸充胖子式的花钱可不行。 省吃俭用,省出来的钱,怎么花都心疼。 第二,花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