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的,神兽毕竟是神兽,能量过大,不是我等能与之抗衡。 我和啊珍在对付火雀的过程中,啊珍的小腿被火雀咬了一口,本以为只是如同被动物咬伤的伤口,等上十天半个月便能愈合,没想到阿珍腿上的伤口竟然脓疮四溢,伤口的肉不但没有愈合的迹象,还渐渐长了一层白色的痂。 这几日一直有天界仙界弟子以及各门各派人事上门骚扰我们,给我和阿珍扣上了企图收服火雀统领六界的恶名,而我和啊珍只是想为守护天下苍生出一点力,却因为魔界的叛变而受牵连。 阿珍虽曾是魔界的首领,自从决定退出魔界后,一直和我行走江湖,再不过问魔界世事。 啊珍身体越来越虚弱,我宿宿不能入眠,每天白日里我御剑出门,去探寻火雀所咬伤的人,发现这些人症状和阿珍一样,而且过几个月就会死掉。 可见被火雀咬伤是会中毒的,而解毒的方法我又通过十来日的探索,终于也找到了。那就是,用火雀的羽毛,碾碎成粉,煎熬半个时辰服食便可解毒,而且这羽毛必须是活毛,意思是必须是活着的火雀身上拔下来的毛,如果火雀死了,那这个羽毛就失去解毒的功效。 火雀的羽毛一毛难寻,火雀本来就是神兽,主动掉毛的现象基本为零,除非有打斗,而一个月之前我和阿珍曾于它搏斗过,印象中也未曾见过它掉毛。 那可想而知要从神兽伸出取出它一个毛简直比登天还难。 因此,我只能请来一个郎中帮忙照顾阿珍,我则出去寻火雀,一定要取回一片羽毛,救阿珍以及众多被火雀咬伤的人的性命。 《江湖秘籍》中,这页就写了这么多字。 荷夜冰望着荒天月道:“上古战神和魔神试过了阵法都不能对付火雀。魔神受伤了,后来不知道战神找到羽毛救她了吗?” 荒天月用修长的手指翻了一页,道:“往下看。” 我去探探火雀的身影,烈日炎炎,我御剑在高空烈日下,低头望去,屋顶瓦片、沿街道路到处都是横尸遍野,鲜血淋淋,血肉碎片,血腥味混合着尸体腐臭味冲鼻,看来火雀吃饱还不闲着,随意攻击人作为玩耍,明显是以杀戮为乐。 整个镇子中被火雀咬伤的人比较多,不过都是半个月前被咬伤的,还有一些受伤没有死的人,我一一帮忙,把他们安置在好,发心里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屠杀了火雀,把它的毛拔光,来救这些受伤的人。 我扶起一个腿被火雀爪子伤的小伙子坐到了街边的石凳上,帮他检查了一下伤口,很幸运的是,他只是被火雀抓伤了,火雀的爪子大而锋利,伤口深及骨头,没有被咬伤,并没有中毒。 我由于照顾阿珍,很久没有出门了,我想向这个小伙子打听火雀的消息,于是问道:“最近还看到火雀常飞于此吗?” 小伙子道:“已经有差不多半个月没有见到了火雀来过了,镇子中被火雀咬伤的人至今还没有痊愈的。” 我疑惑道:“半个月前被咬伤?那为何今日我还看到有刚刚受伤的人?” 小伙子惊恐的瞪大了眼睛,比提到火雀还害怕的神情,他道:“那不是神兽火雀所为,是一头孔雀,它不会飞,体形比火雀略小一点,蓝色长长的脖子,翠绿色的眼睛,尾屏呈现鲜艳的金属绿色。这十几天来天天来我们镇子抓人,它先用爪子把人抓伤,在把不能动弹的伤者驮着鸟颈上带走。我们试着用刀、枪、棍、刀、剑、矛去对付它都是徒劳的,它羽毛轻轻一挥,刀、枪、棍、刀、剑、矛全部都甩出百米远。它会法术,是妖怪。” 坨起来带走?难道是带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