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护佑,留她一线生机。
若是有朝一日承曦发现这块地砖,他会知道,自己来过这里。
翌日午饭毕,她便拉了张秋去散步,走到无人处,将怀里的一个破荷包塞到了张秋手里。
“哥,如果有朝一日你能出去,却又无处可去,便带着这个荷包去杭城于家,他们自会收留你,叫你下辈子有个依靠。荷包里有颗小小的夜明珠,当路上的盘缠,足够了。”
或是于宛的神情过于悲壮,仿佛是在交代后事,张秋忍不住问道:“七弟,你怎么了?你这么有才华,定能金榜题名,到时候我就跟着你混,我担心啥……”
说罢,他露出一个安慰性的笑容。
于宛不禁要红了眼眶:“让你拿着就拿着……”
张秋捏着于宛塞进他手里的荷包,不好再推辞。
“那我便先帮你收着,等你高中,你再来赎回去,省得你当了官便不认我这个哥哥了!”
张秋憨憨地笑了,露出一口大白牙。
“好!”于宛嘴上说着答应,心里却明白,自己怕是难以活着走出去了。
果不其然,猎人很快便开始行动了。
今年学院的初选,毫无征兆地提前到了正月十一,也就是后天。
春闱隔年开一次,学院里参加了三次初试而不中的学生,学院会给一笔丰厚的返乡费,挑一个好日子举办一个欢送仪式,大大方方送他们离开书院。
今年初试的结果出得分外迅速。
招贴上写着寥寥六个人的名字,一眼就能望到头。
很快,招贴前攒动着的人群便散去了。
“历年,下院都难以争到一个参加春闱的名额,我也早就做好了离开的准备。”张秋转头,拍了拍于宛的肩膀,“虽然还有一场加试,但起码是一个机会啊七弟!这是你来的第一年,你将来一定前途无量!”
张秋今年又没有被选上,已经注定要离开。
而于宛的名字写在招贴的最后,她需要和车良才一道,加试一场,竞争最后一个参加春闱的名额。
有一瞬间,于宛想着,或许他们觉得自己文章作的好,真的能给自己一个机会呢。
不过又一转念,又暗笑自己痴心妄想。
那夜,邱掌馔似乎是要将她生吞活剥的贪婪眼神,古怪的禁制,都让于宛有一种强烈的直觉。
他们看上了自己身上的什么东西,等到时机成熟,便要杀她取物。
她是女子无法参加春闱,这一点他们早已心知肚明,那么还放任自己的名字出现在招贴上。
这就说明,那场加试,于宛必败。
既然结果已经注定,他们为什么要多此一举?
恐怕为的就是加试里,她写的那一篇文章吧。
如果有人要将她的文章拿去参试,那么自己作为真正的作者,必然要永远消失于世界,方能永绝后患。
他们可真会物尽其用啊。
张秋瞧着于宛越来越苍白的脸色,担忧地探了探她的额头:“七弟,你没事吧。”
于宛回过神来,红着眼眶,声音闷闷的:“我没事,只是太紧张了。”
张秋等人离开的日子很快便到了。
那日是个大晴天,他揣着于宛之前给他的荷包,不断说着等余七金榜题名归来,他们还能再见。
于宛红着眼眶站在门内瞧着他渐行渐远,再看不见。
守门的老爷爷无声地递过来一个地瓜,于宛一口咬下去,眼泪便流了下来。
张秋离开的下午,于宛就参加了所谓的加试。
孙司业端坐上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