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去秋来,一瞬过去十一年。
叶辰安的高超种植技术深得大林村村民的认同和赞叹,如今林府的田地几乎都是叶辰安在管理。
那一亩亩收获颇丰的果蔬,一季度贱卖出去,能赚回林府两三个月的花销,就这事,叶辰安的外祖父一直对他赞不绝口。
赞他年幼便能自力更生,比他那个只会臭教书的要强。
这就不掀叶憬琛的老底了。
林府经过十一年的更替,府中多了许多树木花草,石榴、桂花、杨柳等,空气与山林有的一比。
优美的环境,再加上叶辰安的异能加持,吸引了良多各种各样的鸟雀和花蝶蜂拥而来。
叶辰安的书房在东厢房边的耳房处,这里临近花园。
清晨,推开门窗,一阵阵悦耳的鸟鸣就涌入耳内,院中的桂花香扑鼻,五彩斑斓的蝴蝶在花丛中飞舞。
叶辰安端坐在书案前,身着竹青色的宽袍,身形略瘦削,墨发用一支白玉花簪束于顶,面部骨相优越,棱角分明,淡眉粉唇,肤色略苍白显得有点病气。
此时的他已然十五,正值少年。
他握着毛笔在审阅府中的账本,他时不时翻一页,额角的碎发在春风的吹拂下,偶尔调皮地撩过他的眼睫。
他专心致志地查看,被扰了,就抬手撩起额发,挽在耳后,耳白肉薄。
“辰安!辰安!”
房外不远处先传来叫唤声,一盏茶的功夫,一名挽着总角发髻的十二岁女孩才出现在门口。
肤如桃花,唇如红梅,不着粉黛,艳丽如盛开的牡丹。
她身着罗裙,外披薄如蝉翼的粉纱,衣中绣着粉嫩的桃花瓣,层层铺垫,在她疾步入门之时,春风拂起她的裙摆,在身后翩翩飞舞,绣花鲜艳,如真花。
她活泼又明艳,比桃花还美。
“蓁蓁,怎么了?”
叶辰安放下笔,目光朝她投去,见她嘟起嘴巴,肉肉的脸腮鼓起来,整个人气冲冲的。
“七妞,又在说我坏话,她说假若那天是她被送走,辰安就会收留她,而不是我啦!”叶蓁蓁噘嘴不高兴地说。
七妞是叶蓁蓁曾经的亲姐,排行第七,比叶蓁蓁大两岁。
两年前,林心怡以叶蓁蓁算大姑娘了,要有自己的贴身丫鬟来伺候,便找了牙行的牙人帮她留意有没有合适的。
不料消息外泄,被林大米一家得知,他前几年已经将两个女儿又陆续卖掉了,还只剩下一个,王秀燕又伤了身体,生不了。
总言之,七妞就是林大米当前所剩下唯一一个女儿,他不打算卖了。
所以一听林心怡给叶蓁蓁琢磨找丫鬟,林大米心动了,他想着,叶蓁蓁虽然被林府收养了,但他们毕竟还是她的亲人。
待送七妞到林府当丫鬟,不但能教导叶蓁蓁心向他们家,还能从林府扒拉些好东西回来。
并且七妞再怎么说也是叶蓁蓁的姐姐,她也不好意思使唤七妞吧,送七妞进林府就是当小姐的。
可见林大米心想的有多美。
然而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他才找林府的门房说了,转头叶辰安就绝了他念头。
叶辰安几人是想找人来照顾叶蓁蓁,而不是请一尊佛进门。
怎想,林大米死心了,心比天高的七妞不服气了,反而嫉恨上叶蓁蓁,时不时对外说她坏话啊,被叶蓁蓁碰见,还不知悔改,反变本加厉地带人孤立叶蓁蓁。
村中的孩童向来都是呼朋唤友,讲‘义气’,觉得七妞和他们是一派的,都踊跃参与独立行动。
叶辰安得知,便不许那些见风使舵的小孩再上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