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渊比董森还大一点,叫大伯不突兀。
他点点头,“这是最难得的经历,十分值得我写下来珍藏。”
董秀秀捂嘴笑,“那伯伯恐怕能写成一本书!”
墨渊哈哈大笑,“那倒是好了,干脆我专门写本逃荒记!详细写写你们一家子,到时候给那些,万一哪天就要逃荒的人们,传授一点经验。那倒是一件大好事了!”
越想越觉得这个想法不错,腿也没那么瘸了,急匆匆拉着董清杰就往竹林走。
“快走,快走,就从你抓竹鼠开始写。”
董秀秀好笑的看着墨渊的背影摇头,性格还当真是风风火火的。
走到一片树番茄旁边,董秀秀带着董清平摘了几个,才开口问。
“清平,你之前寻死的原因,可以告诉我吗?”
董清平飞快的抬眸看她一眼,又低下头,咬着牙不说话,小手紧紧握成拳头。
董秀秀不去看他让人心疼的表情,狠狠心,咬着牙,声音幽幽到。
“姐姐之前有一次去给你娘送吃的,路过你们兄弟俩的屋。不小心看见你那个舅舅,正在脱你的衣裳。
我问你娘,你娘说你调皮贪玩,把衣裳弄脏了,所以才麻烦你舅舅帮忙换一换。
我当时没有多想,觉得你是男娃,应该不会……”
说到这里董秀秀顿了顿,转身将董清平一把抱进怀里,声音充满难过:“是姐姐的错,姐姐应该更警惕一些。
其实在姐姐五岁的时候,咱们家刚把你娘和他救了不久,那个畜生就跟我玩过这种脱衣裳的把戏。
那时也是在逃荒路上,我摔倒了,衣裳上染了不少泥浆,他和你娘就殷勤的过来替我换衣裳。
我拒绝后,他还是强制要来,一双手很是不老实……
我虽然年幼不懂什么,但感到十分不适。
于是我大哭大闹还咬他,把你大伯引来,才算逃过一劫。
从那之后,我对他就满是戒备。
但那时我同你大伯娘说这事,你大伯娘告诉我,这是你那舅舅好心,我一个小女娃,人家能干啥。
所以到了你身上,我也想着,你一个小男娃,人家能干啥……
而且我也想着,你娘是你亲娘,肯定不会害你。
对不起,清平,若是姐姐当时多想想,多看看,多听听,或许……
是姐姐对不住你。”
董秀秀没有胡诌,这是原著中写过,在原身记忆中也真实存在过的一段过往。
而且那个畜生后来会成为原著男主的手下,变成有权势的人。
在男主找回董清平后,出来撒了好大一盆狗血,最后把董清平凌虐死。
可是像董家这样没有背景权势的人,在当下这样的社会环境中,真如草芥一般,死了就死了,没人在意不说,把其中心酸故事讲出来,说不得还要被人当做戏文一般品评一番。
原著中的男主甚至说过,能叫人们看场戏,是卑贱如泥的他们的荣幸。
虐!实在太虐!
董秀秀轻拍着他的后背,无声安抚他。
董清平早已经不为自己难过了,他只为那畜生竟然也曾想染指过姐姐而难过。
伏在她怀里颤抖不已,一双眸子如嗜血入魔一般,嘴里喃喃:“我要杀了他!杀了他!”
董秀秀以为自己提及他的痛处,满心愧疚!
她其实也不想那么残忍,可是……她真的害怕他再寻死!
急忙把他从怀里拉出来,给他擦擦眼泪,语气轻柔,带着蛊惑:“想杀他那还不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