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不远处灌木丛一阵晃动,一头雄鹿出现在三人面前。
它的皮毛呈现出深棕色,随着光线的变化,会散发出深浅不一的光泽,仿佛每一根毛发都在诉说着自然的故事。
鹿角粗壮且长,上面布满了年轮一般的环纹。在阳光下,这些鹿角闪烁着金属般的光泽,让人不禁为它们的坚硬与力量所震撼。
鹿头转动,梁兴扬三人能看到它深邃而明亮的眼睛,充满了警惕,观察着周围的环境,时刻准备应对可能出现的危险。
三人躲在树丛,屏住了呼吸,训练有素的猎狗则蹲在临时的主人身边,不再乱动。
雄鹿看了一圈,似乎没有发现危险,便往前走了走,步态稳重而有力,然后发出深沉响亮的叫声,呼唤自己的鹿群跟上。
“砰!”
远处突然传来了一声枪响,雄鹿立即跑了起来,跟着它的母鹿和小鹿也都惊吓地跑了起来。
“卧槽,把我们的鹿吓跑了!”尼古拉斯低声骂道。
原来是另一队人开枪狩猎,枪声从树林那边传来,把他们这里的鹿惊到了。
“砰砰砰砰砰!”
连续五枪!
是梁兴扬开枪了。
他用的不是那种后膛装填的双管猎枪,而是打一枪拉一栓的栓动猎枪雷明顿M700。
这把枪在80年代还改进成立著名的M-24狙击步枪,不管是精度、威力都十分出众。
当然,近距离跟那种双管套筒猎枪比起来,威力相对小了一点。
但是,这个距离绝对好使。
最关键的不是这枪的威力大小。
是梁兴扬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连开5枪,这是把猎枪或者说是狙击枪当作冲锋枪在玩了啊!
奥萨马张大了嘴巴,天呐,五枪,连发,然后五头鹿倒下了。
森林里热闹了起来,如此密集的枪声,让动物们都吓得骚动起来,一群鸟盘旋在半空中,陆地的动物也开始远离枪声方向开始奔跑。
一种紧张的气氛瞬间弥漫开来。
三人紧赶慢赶,也迅速转移地方,再不撵上去,待会儿猎物可都没了。
就这么打了一会儿猎,大家伙儿都累了,回到了那座小亭子。
三个白人中年男,作为金融界的大咖,并不是整天在办公室里指点江山,狩猎这种高强度的户外运动也是经常参与的。
不然他们手里的猎物是哪里来的?
只见他们拎着不少兔子、山鸡,还有什么鹧鸪鸟、松鸡啊之类的,猎犬摇着尾巴,嘴里都叼着小巧的猎物,非常高兴。
甚至两个家伙还抬着一头小猪,这是他们打来的最大的猎物了。
梁兴扬他们也到了,每人手里只拎着一只松鸡。
伯克利此时端坐在亭子里,正在品尝一杯红酒,看到他们过来,举起酒杯,笑着道:“奥萨马,看来你跟我们的新朋友运气不太好,猎物不是很多。”
三个白人中年男子露出了笑容,这次比赛他们赢得很轻松,因为他们曾经好多次来到这处庄园,对哪里的猎物多很清楚。
奥萨马摇了摇头,微笑道:“伯克利先生,非常不好意思,我想你需要更新一下你的鹿群了。另外,请你的仆人去开一个卡车来,我们的猎物还在原地,搬不过来。”
伯克利跟三个白人中年男子有些惊讶。
什么叫更新鹿群?
什么叫开个卡车过来?
是打了很多鹿?
疑惑很快就不成为疑惑。
一个小时后,众人回到了伯克利在庄园里的住处,一个石砌的小城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