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使人见之欢喜。
如果他的热搜和负面新闻不是她刻意制造的,他或许会很欣赏这样的美女。
但在病房,他俩差点骂起来。
常夏去看望他,买了一堆营养品,他以为是她良心发现了,事实上却是她想拿到他的独家采访。
用当时常夏的话说,她要帮他翻案,以维持她新闻的热度。
翻案的意思,就是明知道是冤假错案。
他质问常夏为什么故意抹黑他,常夏说为了炒新闻热度,一个警察救人的新闻,可没有警察杀人的新闻有热度。
他说因为那些新闻,他差点被人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捅死。她说她可以给他雇保镖。
他问她问了热度就能黑白不分吗。她说她要扬名,为了让某个人能找到她,她要成为万人皆知的记者。
他问她良心不痛吗,她说,为了见到那个人,把良心挖了也行。
他说她有病,她说彼此彼此。
他俩在病房针锋相对,几乎是对着吼,把护士招来好几次,吵了一个下午,不欢而散。
但是第二天,给他洗白的新闻,还是被一篇一篇地发到网上。
一群记者们像疯了一样给他打电话,去警局找他,到医院堵他,闹得沸沸扬扬。
大概有两三个月之久。
常夏要的新闻热度,还真就被她炒出来了。
单论这一点,他不得不承认常夏的业务能力。
郁临想到这儿,看一眼旁边同样出神的常长夏。
曾经的常夏和眼前的常长夏身影重叠,他忽地生出一种穿梭了时间的虚幻感。
确实。
常夏和常长夏,从头到脚到头发丝,再到性格脾气,完完全全不一样。
要不是常长夏晕他怀里时,他发现常长夏的皮肤和五官不对劲,找人调查过,他都不相信常夏和常长夏是同一个人。
就是单看名字,他都不会往这方面想。
“常夏。”
郁临叫常长夏的名字。
常长夏浑身一震,像是从噩梦中惊醒。
“我叫常长夏。”她一字一句地回答郁临。
郁临耸耸肩。
“说实话,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能和你心平气和的聊天。”
他很感慨。
“你不知道,当我知道你是谁的时候,我有多高兴。”
就像,他终于找到了一个跟他同样活在金盏案里,被困死在金盏案里,挣扎在无法释怀的过去里的同类。
郁临转向常长夏,认真地伸出手。
“所以,咱俩忘掉过去那些不愉快,合作一次,怎么样?”
常长夏看着郁临伸出的手,久久没有回应。
郁临耐着性子等。
“常夏。有些事,我们注定无法忘记,一些令你痛苦的记忆,说不定还要背负一生。那么,你为什么不从那些痛苦的记忆里,找到没有那么痛苦的片段,加深印象呢?”
“……”
“放过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