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灯的开关在哪里,但是这个世界上有一种叫做手电筒的东西。
姜晚晚打开了自己随身带的手电筒,强光超亮手电筒。
然后姜晚晚喊了一声:“大家都闭上眼睛,钻进被子。”
姜晚晚将手电筒对着刚才说话的男人的方位照了过去。
顿时众人一片,我靠,瞎了,我看见太阳了……
这可不是一般的手电筒,它可以给半座山带来光明,就是费电。
幸亏大家都是身经百战的,在姜晚晚喊出来之后立刻照做,没有一点迟疑,所以他们虽然隔着被子感觉到了阳光明媚,但是都没有瞎。
姜晚晚照了一轮强光之后,换成普通的灯光,大家这才纷纷从被子里钻出来。
刚才说话的女孩果然已经倒在了地上,脖子上被拉开一个口子,流了一地一身的血。
二十个人,在二十四小时的第一天还没过的时候,已经死了六个。
还剩下十四个。
众人都还记得刚才黄经理的话,不可以有亮光,否则的话,会有恐怖的事情发生。
但是大家此时也都认可。
无论多恐怖,都不如看不见恐怖。
什么都看不见,有人靠近你,你连他什么样子都不知道,更别提如何躲避,如何反击。
更何况,黑暗中一样死人,并不安全。
众人这么一想,顿时觉得还是能看见的好,并且纷纷拿出了武器。
看见好歹还能拼个鱼死网破,看不见,那是妥妥的伸着脖子待宰啊。
姜晚晚也拿出了刀。
两把杀猪刀威武雄壮,还缺了个口,和她的形象有些不符合。
姜晚晚冷冷地说:“我怀疑黄经理根本就在骗我们,根本就不是光能引来冤魂,而是光能吓走冤魂。”
众人一想,还真是。
从古到今的说法,白天是属于活人的,黑暗是属于鬼魂的,一片漆黑的地方,那不是冤魂最喜欢的环境吗?
立刻有人对黄经理破口大骂起来,他这是想要把他们都害死啊。真是什么仇什么怨!
众人这下也不纠结谁保护谁了,一个个从床上起来,聚在一起,背靠着背,握着武器。就算是不擅长搏斗的,最次手里也有把匕首。
郜行道:“姜晚晚,你到中间来,查员工名单。”
姜晚晚反应过来,立刻收了刀,站在了众人围成的保护圈中间,翻开了员工资料。
郜行又道:“你看看员工表上有没有写他们的岗位,如果有的话,查果蔬区。”
众人都奇怪,有人忍不住问道:“你怎么知道,你认识女鬼?”
这问题立刻得到了郜行的一个白眼。
“你才认识女鬼,你全家都认识女鬼。”郜行指着躺在地上已经被害死的姑娘:“你们看她脖子上的伤口,是用什么凶器制造出来的?”
众人都看了看,一个个摇头。
还真不好说。
反正不是刀,不是清清爽爽的一刀伤口。
怎么说呢,这伤口有点血肉模糊还带卷边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