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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3 / 3)

衣机,可没想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南企不但给了她手摇洗衣机,还超额完成了脚踏洗衣机,这是易欢在现代都没见过的稀罕玩意。

她一边手摇,一边脚踏,虽然麻烦点,可一个小时就能洗完所有衣服。比用手一件一件洗强多了,冬天衣服厚,她自己洗很多都是随便捏捏按按,用水冲冲,这个时候,连块肥皂都是精贵东西,山上采的皂角都得省着用,哪里能洗出来什么干净的衣服,村里很多人怕衣服洗坏了,都是等实在脏的不行再洗。

这让冬天每天换秋衣,一周换毛衣外套的易欢哪里受得了,有南企的帮助她每天都能洗上热水澡,有了省力的洗衣工具,为了让衣服早点干,她洗完澡还要摸黑洗衣服,再趁着灶头有火的时候,拿去烘。

这种情况下,让在灶台边上烧火的南企洗最方便,烧水又不需要全程盯着火候大小,水够热就行,开不开的也无所谓,反正易欢那边一直开着凉水进水阀。

可南企又不是签了卖身契给她的佣人,哪里好意思让他给自己洗衣服,这要是对象关系,别说用手摇洗衣机洗外套了,就是让他手洗内衣,易欢都觉得无所谓。

易欢从家里带的衣服也不多,洗了烘,好几件都被火星子烧了洞,她不会补,连针线包都没有,只能凑合着穿。

这个时代没有空调,自己体质寒凉,她怕不多准备点衣服,这个冬天她都过不去。

为此,她花光了身上除了要给南企付饭钱的金锞子外所有值钱物件,破船还有三千钉,她好歹出生富贵,身上不起眼的东西放在外面也是能换点米面粮油的。

南企给她买来了十斤棉花,七套秋衣,三套棉衣棉裤以及一匹布,这是花了高价找关系从广市那边弄来的,广市离港城近,弄到这些好东西也方便点。

这些东西比市价高出了十倍不止,多出的钱都够易欢自己坐火车跑一趟广市了,要是可以的话,她倒是宁愿自己亲自跑一趟,可这年头别说出省了,就是去县城都要到大队开介绍信,她家又没有亲戚在那边,就是勉强到广市,那她两眼一抹黑的总不能独自到黑市去碰运气吧,真到那时候别衣服没买到还把自己搭进去。

现在这个时候,村里家家户户的男人们都是会点手艺活的,造房子,砌墙,编竹筐,打家具这些都是正常成年男人的必备技能。

对易欢来说,洗衣机是好东西,对村里人来说,就是个浪费钱的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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