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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 襄阳收虎臣,益州定乾坤1…(3 / 4)

带回两个妹子…我的天呐!

赵贲察言观色后,心有戚戚然。

其人心中暗叹,复又自挎包中取出几封“天子诏令”,也就是伏寿遥控下达给赵旻的指令。

“少君,此诏令需仆当面向少君解释1番。”

赵旻心领神会。

这1定是关于西域、凉州等事的诏令。

于是乎,主仆2人默默交换了1个眼神、彼此心照不宣。

1旁不明内情的荆州士人们,犹在笑呵呵地作揖恭喜赵旻…

“太子太傅深受天子恩宠,此乃我皇汉之大幸哉!”

诚然。

1般来说,似赵旻这等权臣离京远征,天子都不会急着催其人回京。

偏偏到赵旻这儿,此事恰恰相反,这说明什么?

说明赵旻与天子关系颇为和睦。这难道不是天大之幸事焉?

赵旻懒得与这些荆州士人们解释,写这诏令之人,其实是他那控制欲极强的大老婆。

赵旻招招手。

“阿贲,随我等1同赴宴!”

席间众人言笑晏晏,赵旻心中戚戚然。

宴后,赵旻返回军营、拉上帐帘。

“阿贲,皇后都有何话托你转达?”

【作者题外话】:伏寿是凶了点儿,但伏寿对赵旻也是1等1的疼。

而且话说回来,伏寿为什么凶?还不是因为赵旻是个花心男加lsp?

接着上1章,继续为您说。

诸葛亮作为政敌家庭出身的“异见子弟”,不受刘表喜爱是理所当然的。

在此要特别纠正1个观点,此观点流毒甚广。

核心大意是说:诸葛亮联姻沔阳黄氏,而亮岳父黄承彦与蔡氏婚,是刘表襟弟。

以此证明诸葛亮在荆州地位显赫。

这种以现代视角反推汉末的“想当然”是很不合时宜的。

刘表与蔡氏、蒯氏的结合,本出自于不得已。

表为刺史,白手入荆州。

江陵多郡贼,表不能入,遂治兵襄阳。

其人被迫与地方豪强蔡氏、蒯氏合作。

袁术阻兵屯鲁阳,表不能得至,乃单马入宜城,请南郡人荆越、襄阳人蔡瑁与共谋画。--《后汉书卷7十4-刘表传》

注意:荆州刺史治本在南郡江陵县,而刘表将治所迁至襄阳。

注意:刘琮也并非蔡氏子,而是尚蔡氏女。

1个完全出于政治联姻、且无所生育的后妻(蔡氏),在刘表心中何等分量,不言自明;

而后妻的妹妹的丈夫的女婿(诸葛亮),又是何等分量,更不必多言。

诸葛亮在南阳,以其叔依附袁术、构罪刘表;不得出仕,理所当然。

亮年轻时未必没有过出仕念头,不过从结果看、必然是屡次受阻。

《亮传》对诸葛亮青年时代的“不得志”,多所避讳,其内情却1目了然。

诸葛亮在《出师表》中屡次提到的“不求闻达于诸侯”,其实有所实指,此“诸侯”即荆州牧刘表。

臣本布衣,躬耕於南阳,苟全性命於乱世,不求闻达於诸侯。--《出师表》

非“不求闻达”,而是“不得出仕”。

所谓的“不求”,非不求也,求之不得也。

其真实心态,就和很多失意青年,大言不惭“我没想着赚大钱,就是想自我磨砺”1样。

这不过是聊以自慰的狂言罢了。

所谓“隐居”,大抵是“好事者”自作声名的“终南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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