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去公园逛游了一圈。
为什么自家弟弟就好像跟变了个人一样。
此刻看着温初时的这份答卷就已经露出了迷恋的表情。
刚刚不是还一脸的傲娇呢。
自己刚刚离开的这段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让自己这个不轻易改变自己的决定的弟弟就这么短的时间就变化了这么多?
长公主太好奇了。
当然,长公主知道,能让自家弟弟改变这么多的人肯定是温初时,只是温初时本人这会儿在书院呢,又没有在家里。
萧京墨站在那副答题的前边,竟然在欣赏。
长公主摇摇头。
不理解。
但是也是个好事情。
说明她今天来也是赚到了。
至少自己这个弟弟听进去了自己说的话。
那温初时还是自己认定的弟媳妇儿。
写字不好看,也不是什么缺点。
毕竟温初时实在是太完美了,所以才会给了这么一个可爱的缺点。
想通这个,长公主慵懒的坐在椅子上。
正好看着萧京墨的书桌。
但是看到桌子上砚台里边的墨都还没有干呢,她的眼睛亮了。
萧京墨这是刚刚刚写完了字?
情书?
她的眼睛都亮了。
不过她没有继续问。
萧京墨或许是害羞呢。
自己要是这么突然的问出来的话,那自家这个弟弟肯定脸皮薄。
长公主偷笑。
知道写的是不是情书的人又不是只有萧京墨一个人
不过她也突然间想到了一个好办法。
“王爷,初时这个字啊我们虽然是觉得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万一哪天当众要写怎么办,到时候初时结业的答卷可是要给父皇看的,王爷还是教教吧。”
其实长公主一点都不在乎温初时的字好看不好看,只要有脑子,管她字好看不好看呢,她喜欢温初时,可是不是因为温初时写字好看这个假设喜欢的。
她喜欢的是温初时这个人。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温初时要是跟着萧京墨学习写字的话,那肯定要增加接触啊。
这每天都在一起学习,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的,肯定会增加两个人的感情的。
长公主越想越觉得自己实在是太聪明了。
吃完饭,长公主回去之前,轻轻拍了拍萧京墨的肩膀。
“本宫今天可是给你出了不少的好主意啊,你得记住,能创造的机会本宫也给创造了,剩下的就交给你了,你可一定要争气啊,你现在都这把年龄了,再找个跟初时这么完美的媳妇也是有些不容易的。”
“男人啊,对自己的媳妇儿低头,那不是吃亏,那是智慧啊!”
她不知道,比她更着急的就是萧京墨了。
只不过听着长公主这么说,他还是有些无奈。
自己这个姐姐啊,实在是太不靠谱了。
对自己喜欢的人实在是太盲目了!
不过,温初时就是有这种魅力!
谁能不喜欢这么可爱的小姑娘呢!
萧京墨没有否认。
他确实觉得自己这个不靠谱的姐姐今天来给自己提了不少建设性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