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慎斜睨着她,唇角勾着戏谑的笑意,“原来你是会说话的。”
温锦被他盯得有些不自在,没细想第一次见面他为什么用“原来”这两个字,借着去接佣人端来新沏好的金瓜贡茶,起身坐到了秦舒身边。
“好了,你爱抽不抽,反正身体是你自己。”越凝剜了秦慎一眼,吩咐佣人开饭。
秦老爷子今年虚岁72,人年纪越大,反而性子越跳脱了,大概老顽童这个词就是这么来的。
入座时,他指着长桌的主位,让秦慎坐。
理由是,他和越凝是夫妻要挨着坐,秦舒和温锦是情侣自然也要挨着坐,就他一个孤家寡人,单坐最是合适。
听着老爷子的歪理,温锦没忍住,偷偷笑了一声,等她笑完,一抬头,又对上了秦慎的眼睛。
她自认为没做什么“亏心事”,抬着眼大大方方地看回去。
越凝有四分之一的意大利血统,混血基因还真是强大,稀释这么多轮后,依然坚挺。
这个秦慎是真的帅啊。
深棕色的头发,浅棕色的眼睛,白到极致的冷白皮。
高挺的眉弓,骨感十足的鼻额角,面部折叠度堪称完美。
眼睛虽大,却不是白人常见的欧式大平行,而是内双,双眼皮褶皱恰到好处地开在眼尾三分之一的位置。
而大内双的好处是,眼睛很容易传达情绪,让他这个人看起来不单薄,帅得很有故事感。
脸颊虽窄,下颌骨却见方,这样的骨相搭配绝美的五官,英气中不沾染半分矫揉。
这些组合在一起,让他的外表仿佛停留在欧巴罗人种花期最盛的阶段,气质却又不失成熟男人的魅力。
温锦突然想起她的一个女病人,因为要“借种”找不到满意的人选抑郁了,这个秦慎倒还挺附和她的要求。
目测以他的基因,生下来的混血儿一定很漂亮。
她看得专注,没察觉秦舒已阴恻恻地盯了她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