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既费脑,要不断构思精彩的情节和生动的人物。
又费眼,长时间盯着屏幕,眼睛时常干涩疼痛。
还费手指,频繁地敲击键盘,手指都快失去了知觉。
甚至废腰,久坐不动让腰部也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虽然他是抄袭,不需要费尽心思去构思情节和内容,但是费眼、费手、费腰这三费,他是一样都少不了。
好在他喝过蛇血,身体素质远超常人。
要不然,他都不知道自己会累成什么样?
一个小时打四五万个字,这是人能做得到的事情?
普通人想都别想,除非是超人!
秦龙现在感觉,他都已经超人之上了。
走出小区,在附近找了个餐馆。
这家餐馆的农家菜很是接地气。
秦龙点了三菜一汤,尽情享受着这美味的一餐。
……
从餐馆里出来,秦龙在街上慢悠悠地走着,遛遛食,享受着这片刻的宁静。
走着走着,秦龙刚要经过一个胡同口,突然,从里面冲出来二十多个身穿黑背心、黑西裤、黑皮鞋的人。
这些人个个气势汹汹,有的脖子上戴着大金链子,有的胳膊上或身上刺有纹身,瞬间就将秦龙给包围了起来。
领头的是一个光头大汉,他赤裸着上身,露出一身如钢铁般坚硬的腱子肉,在阳光的照耀下散发着一种让人胆寒的气息。
丧狗看着秦龙,嘴角噙着笑意。
“你就是秦龙,真的让我们好找啊!”
丧狗看着秦龙,双眼金光大冒。
在他眼里,秦龙不是人,而是一叠钞票。
只要自己按照雇主的要求,做完这单就可以好好的放个长假了。
因为这一单的佣金很高!
秦龙看着这个脑瓜锃亮,而且身体壮实,身上散发出一丝淡淡的杀气以及血腥气。
这人杀过人!
就是不知道手底下有几条命案?
秦龙很快就对他做出了诊断。
“你们是谁?想要干嘛?”
秦龙脸上看不出丝毫惧意,淡淡的问道。
这些小说或者影视作品中,老掉牙的出场方式,他并不排斥。
他曾经也是这类人,经常用这样的口头禅。
“小子,你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
有人花钱买你的命,也有人花钱要买你的手脚。”
“这事让我难做啊!
想给你留个全尸都不可能了。”
“一会儿将你切吧切吧,扔野地喂狗!
“别想着反抗,抱头蹲下,别耽误老子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