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瞳最怀念小时候,家中经商,家境殷实的日子。父母对自己很宠爱,感情上富足,生活上无忧。
他小时候经常想将来要娶个什么样的媳妇,精明的吗?那样可以帮他打理好偌大的家业,让他省心,但精明的人一般凶,也许不能配合他玩些闺房情趣。风情万种的女人呢?关上门,肯定能讨好他,让他欢心,但漂亮女人不安分,也许会给他惹祸,那个词怎么说来着?红颜祸水!贤惠淑良的可以管好后院,但事业上的事儿就搭不上手了……程瞳为此事苦苦思索过几年,也没思考出什么结果,后来家业没了,也不用管这事了。
后来他寻思只要有个模样不错,性情不错的女人能不嫌弃她,肯一心一意跟着他,他就好好跟人过日子,苟活一辈子算了。他对自己的认知很清晰,要是从前有爹娘罩着他还有资格在女人堆里面挑挑拣拣,现在他光杆司令一个,还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只有那些剩下的薄产,日日坐吃山空,条件实在算不上好。
跑去北京找妹妹也是有私心的,一个人太孤独,媳妇还不定什么时候能讨到呢,说不定这辈子讨不到也是有可能的。先把妹妹找到也算有个亲人,是死是活也有人惦记着,就算死了,好赖有个人给自己收尸,不至于被野狗啃了。
一路上东躲西藏,终于到了北京。北京真大,也真乱,人是真多,吃饭也真贵。程瞳慨叹。他的钱肉眼可见的减少,他慌了:这可是自己这辈子的指望,没了它们,将来自己怎么活。
这时隔壁传来小孩儿的哭声,他忽然想起那天在胡同口遇见的女子,一头浓密黑亮的头发,大眼睛忽闪忽闪的,不知道为什么对他有种莫名的吸引力。
他敲响了隔壁的院门,如愿结识了他们。
一朝落魄,他有种强烈的落地凤凰不如鸡的感觉。走在街上,看见个手艺人都很羡慕,这会儿他充满悔恨:如果自己幼时不那么讨巧偷懒,学点什么傍身,今天也不至于把日子过的朝不保夕。
还好,他机灵,舍小换大,成功榜上了晓月。
结婚后,他一直想送她个金坠子来着,每回看她光秃秃的手腕子和脖颈子心里头都不舒服:自己女人这也太素了,跟着自己连个金戒指都没有,像什么话!想当初,那些跟着他的小丫头都有套或金或银的头面!
“赶明儿把我那剩下的钱拿去给你换个金坠子吧?你喜欢什么样式的?粗的还是细的?”瞧他问的,还粗的细的,有粗的谁选细的啊?可是他觉得晓月脖子细白细白的,似乎带个精致小巧的更好看,更衬她。
“你敢!那可是留着将来救命的,你要敢动,我立马把它们都换成大米鸡蛋!”晓月挥舞着镰刀,吓的他一下蹿老远。
他贯会贪生怕死,娶了媳妇更甚。
他想要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儿子女儿最好除了个头什么都不要像他,没什么出息,啥也不会。像他们母亲就很好,模样漂亮,坚韧能干。
兴许是之前的苦日子加上逃难操心,晓月身子累着了,不管怎么弄都怀不上,同村的男人陆陆续续都去参军了。现在就连刚成年的毛头小子都去了,他也得去!
他嘴上爱说好死不如赖活着,但真到了被欺负的忍无可忍的那一天,提刀上阵也未尝不可。只是,实在舍不得老婆家人。
交战的时候程瞳总是在队伍中间,那样他有安全感,打起来才能专心。打了几次以后他还没死,只是胳膊还有腿上受了些刀伤,对此,他不仅不难过还有些许得意:这都是勋章,都是荣耀!是我上过战场,保家卫国的见证!
他们打到一个城市里,经过一次激烈的血拼终于进入城中。在清扫活动中,程瞳发现了一个坐在墙角哭的厉害的小女孩儿,那个孩子也是一头黑发,脸蛋圆圆,模样七分像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