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伍两年,持枪驾马都有模有样,已经不像曾经那样弱不禁风了。
“殿下吉人自有天相,自己也能转危为安。”温芳辞嘴上这样说,实际最焦急的也是他。温芳辞的鼻子和下巴生的与沈清有几分相似,都是少年老成的长相,但并不难看,两年行伍没有磨去温芳辞的书卷气,只是在那层儒雅上添了几分果敢和肃杀,反倒比留着大胡子的方校鄞看起来更有威势。
“楚兄弟,你怎么也这么急啊?”方校鄞看出好友现在没心思理会自己,他又是闲不住的性子,心里越急嘴上越闲不住,向右侧一扫,就忍不住眯了眯眼睛——原因无他,方校鄞本来觉得好朋友温芳辞已经是世间少有的好看男子了,自己剃了胡子也不差,但和右边的楚赦之一比……不比了,再比就该难过了。
这世上怎么能有楚兄弟这样的男人啊!只是单纯的策马扬鞭,明明没有故意摆出什么姿态,举手投足间便自有一种神采,比儒雅多五分随性,比风流多三分沉稳,无论男女,不分贵贱,只要和他在一起,都会感觉到一种自然的轻松舒适。方校鄞只是和他相处了几天便引为知己,虽然很希望和他做同僚,却觉得自己引以为傲想官袍也会束缚这个人的灵气。方校鄞心想,怪不得有那么多人喜欢他,如果自己是个女人,恐怕也会对他心动。
“有人在等我。”楚赦之桃花眼中泛起淡淡的伤怀,但这抹细腻的情丝没有被方校鄞抓住:“我想快点见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