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很会讲故事。
颜承朗前前后后研究了《春雷》的人设,年代,背景以及故事的主要线路,只有细细地了解过了,他才发现他妈妈夏语很会讲故事,总是慢慢地将他带入了书中那个年代所发生的那段感情中。
他没有选择用电脑打字,而是选择了写在了笔记本上。
那样一个迷人的故事值得他一个字一个字写出来,继承当时妈妈写《春雷》的感觉。
小小的台灯照亮着他的视线。
颜承朗拿着钢笔开始在在笔记本上构思未完成的故事。
时间在不禁意间悄悄地流走。
似乎过了好长的一段时间,颜承朗感到了食指和大拇指很酸,他就放下了沉重的钢笔,大拇指不知觉地抚摸着食指,食指的侧面红红地凹进去了小小的一块皮。
他站了起来,伸长了脖子。
向后抬头,向前伸头,做了几个灵活的脑部运动后,开始执笔写小说。
就是此时,他的手机铃声响亮地叫了起来,在本就没什么人气的公寓里,显得那样的醒目。
“喂,请问是颜承朗先生吗,你认识碧丝小姐吗,她现在在酒吧里喝醉了,能麻烦你来接她一下吗?” 电话中的男声很客气地询问。
“哪个酒吧,地址在哪,我马上来,麻烦你帮我照顾下碧丝,在我没来之前请不要将她交给其他人。” 颜承朗慎重地拜托了电话彼端的人,然后随后拿走了挂在椅背上的风衣,就火速地下楼。
他清楚地看到了腕表上的时针已经指向了12点。
女孩子越晚在酒吧就越不安全。
夏语曾经就这样告诉年幼的他,尤其是长得美丽又脱单的女人,总是会有一两个男人要去吃她豆腐。
颜承朗很担心,尽管他现在觉得自已很鸡婆。
他还是在寂静的马路上快速地行驶着。
12点后的酒吧,灯红酒绿,喧闹的音乐震耳欲聋。
碧丝有些不舒服,趴在了台吧上,摇了摇空荡荡的酒杯,叫着酒,她身边的两三个男人围着她,不停地给她倒酒着。
台吧上的调酒师于心不忍,就偷偷地拿走了她的手提包,掏出了手机,躲在了台吧下开始翻通讯录,但翻来翻去就只要一个名字;颜承朗。
调酒师怜惜她,本来就没给她调鸡尾酒了,是周围几个胆大的男人拿了酒,他是男人他懂,所以他才向那个颜承朗打电话。
碧丝摇摇晃晃地站来起来,睁着迷迷糊糊的眼睛,看了一下腕表,时针指向了12点了,就四处摸索着手提包,好不容易摸索到了,就叫着“买单。”
她的神志有些不清楚了。
喝了太多的酒,终于把自已给灌醉了。
喝醉了的感觉真好啊,她想,终于脑子里没有了颜承朗这个人。
“小姐,我送你回家吧。” 身边的男人们蠢蠢欲动,他们早就计划好了,一等这个女人喝酒,就抓着她的手强行送回家。
两只粗大的手抓着碧丝雪白的胳膊,她本就是一个漂亮的混血儿,肌肤自然比一般的京都人要白上一圈。
抓着碧丝胳膊的手开始不老实了,有意无意地摸着她露在外面的肌肤,毛细孔夸张地放大,她感到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碧丝感到不舒服,很不舒服,她挣扎着,“放开我,快点放开我。” 然而对于嘈杂的酒吧来说,这点小小的声音正如毛毛雨一样,一点用都没有。
“美女,我们乖乖地回家啊。” 为首的一个光头男人直接搂抱住了碧丝,粗糙的手从她纤细的脖子慢慢地抚摸到了她的臀部,还不禁意间捏了捏她毫无赘肉的腰部。
碧丝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