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堡前欢声笑语,鲜血刚刚被冲刷干净,但是却似乎已经没有人再记得他们曾经存在过了。人有时候就是这样的一种动物。
想健忘的时候就健忘,想要记住某一件事情的时候,就可以铭记一生。
来到此地的人显然都很清楚,记住刚才发生的那件事情,没有什么好处。
他们这样的人不需要记住。这样的事情一三七应该是那些写故事的人,而他们现在,更适合和岳良与白薇薇喝酒。
俗话说的好,人生四大喜,久旱逢甘露,他乡遇故知,金榜题名时,洞房花烛夜。
此刻虽然天色正早,不知什么原因乌云已散,那艳阳高照自然还不到洞房花烛夜的时候,但是那旷世的婚礼,还深深的印刻在人们的心中,今天到底是岳良的大喜之日。
或许之前这个年轻人的光彩还被他的姐夫林风所掩盖,但是经过刚才的那一战,谁又敢轻视这个年轻人?
人们频频的给他敬酒,将他围了个水泄不通,整个会场的气氛,都是一片的喧嚣。
不过这个时候,倒是有一个异类。
李半城独自一个人坐在角落里面,没有去敬酒
这倒不是因为他的身份在里面最卑微,虽然的确如此,但是他毕竟是阳城的半个东道主,和林家的关系也最为亲厚,此刻没有倒酒的原因,是在想着另外的一个身影。
那个如同惊鸿般出现,斩切了数十位凭虚境界的高手的身影。
那个脸上还带着稚气,看起来有些青涩少年。
说来可笑,李半城虽然是一个小富则安的男人,但其实还向往着武侠梦。
时至今日,他这样的人应该已经明白,这个世界似乎正在变成一个大大的武林,这让他有些兴奋,却也有些畏惧。
当然这些,都不妨碍他内心最深处的渴望。
唐暮的出现,拨动了他内心深处最深的一根琴弦。
哪个男孩儿不曾经幻想,白衣如雪,白马如飞,仗剑天涯的场景。
而那个叫做唐暮的少年,虽然从出现之后一直
沉默寡言,但是却最能满足,李半城心中的幻想。
只是这少年如同惊鸿般出现,却又如同惊鸿般消失。岳良战胜了公孙止后,这少年也早就消失无踪了。
但是那一刻的风采和发自内心的向往,却牢牢的拴住了李半城。
所以此刻李半城没有去给岳良敬酒,打发了自己的那个美女秘书,去给白薇薇敬酒。
自己却是一个人,有些形单影只地喝着闷酒,脑海之中,幻想着那个少年的模样,就像是在幻想着自己初恋的情人一般。
“这位大哥,有什么心事?”
当他喝得半醉不醉的时候,一道清朗的声音,忽然响了起来。
李半城没有抬头,自顾自的又喝了一杯之后,散漫的回答道:“偶然见天物,从此无凡尘。”这道清朗年轻的声音再度响起:“没有想到你大哥有如此的雅兴,说出来的话,倒是让小弟敬佩。”
李半城一愣,他刚才没有抬头是是因为觉得此地并没有人认识他,他并不想应付无聊的搭讪,但是此刻这李大哥三字一出,却让他倍感亲切。
脸一下子就红了,也不知道是因为酒精的原因还是因为羞愧,此刻再不抬头似乎就有些说不过去,她抬头一望,想要看看这到底是谁,听声音倒是挺年轻的。
能够出现在林家的宴会之上,想来也是一个有背景的人物。
心中盘算着,抬头陡然间看见那少年的脸,一下子就愣住了。
杯子啪哒一下落在了地上,他望着对面的少年,震惊无语,眼睛瞪得就像是两个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