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春亭水瓦子,夏天不冷的时候,她也常和坊里相熟的小娘子们一起去瓦子里听话本儿,看戏班子演戏的,自然能知道故事的好赖。
反正杨盼娘就觉得,自家大姐写的这个故事很新奇,和街面儿上的话本儿完全不同。
虽然有些豪放,一开头就是什么吃春药的。
但是,就是莫名的吸引人,让人想知道接下来的可怜的白绾绾会怎么样,那春药的事情要怎么办?毕竟这可关系到女儿家的名节啊!
杨蔓娘没有停笔,乘着白天多写点是最好的。
毕竟,到了晚上再想写还得点灯费油。
白绾绾对于这个二流子候五自然是宁死不从的,为了保住清白,用烛台砸伤了对方,然后便便偷偷的乘着天黑跑了出来,然后机缘巧合的遇到了一只受伤的小猫,中了春药的女主为了救小猫,慌不择路的进了一家客栈,稀里糊涂的进了天字第一号房。
遇上了住在这间屋子的客人。
璀璨的烛光下。
男子身形极为颀长,身着玄色蟒袍,腰系着玉色朝服绦索,头戴着白玉金冠,目光冷酷,威仪不可逼视,整个人俊美无铸又透着与生俱来的高贵??。
“救救我!”
中了药的白绾绾用最后一丝力气说出这句话。
之后,便药力发作。
昏迷在了男子的怀里。
写到这里。
算是告一段落了。
杨蔓娘忍不住长长的呼了一口气,放下毛笔,捏了捏有些发硬的脖子。
起身瞥了一眼外面已经开始暗下来的天色,忍不住再一次怀念起现代的电脑和台灯了。
一转头。
却看到不知什么时候回来的老二杨士林,正站在自己身后读着刚刚写成的稿子。
神色有写古怪。
“怎么样?”
“额,故事是有趣的,只是写这......这春药,不妥当吧,若是让人家知道了,恐怕对大姐名声有碍的。”
显然说出这些话不容易,老二杨士林说到最后耳朵都红了。
杨蔓娘愣了一下,她只是想着多赚钱,想着怎么让整个故事更加吸引人,却忘了自己不是在现代,如今这个年代,民风还是颇为保守的,说话都讲究个含蓄文雅,别说未曾成亲的小娘子了,就是纨绔子弟,也不会随便把春药两个字说出口的。
只是,要改也是不可能的。
毕竟,这女主中春药的环节,对于整个故事的走向很重要。
是男女主相遇的契机。
若是改了,就得全部打乱重新写。
“没事儿,到时候我带着面巾去就是了,赚钱么,不寒碜。”
杨蔓娘摆了摆手。
事有轻重缓急。
现在肉都吃不起,还顾不上考虑什么名声。
要想要一个月内赚到钱,这小说的情节就不能拉跨。
否则。
若是不能一炮而红,恐怕用不了多久,自己就得带着老二老三加入丐帮了。
那要好名声又有什么用。
“大姐......你写的可真好。”
老三杨盼娘看完存稿。
搂住蔓娘的胳膊,一双小骷髅似的眼睛亮闪闪的。
一脸期待的到道:
“绾绾姑娘会没事的吧?最后那个男子是谁呀?他真的好出众好特别啊!”
显然,
杨蔓娘的判断不错。
霸总文学在北宋也没有水土不服。
霸总豫王爷虽然只是短短的一个露面,台词都没有说一句。
就已经有第一个拥趸了。
杨盼娘看的还不过瘾。
一脸跃跃欲试的道:
“大姐,你还继续写吗?不然我去点油灯吧!”
让一旁的老二杨士林忍不住瞪大了眼睛。
看着手里的稿子。
这书真有这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