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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六十一章:一样的故事,不一样的结局(1 / 4)

鹏飞站在布帛下,乞儿“嘿嘿”的傻笑声听的他血压升高,眼中愠色飞速加深,积如深渊。

[贱民!贱民!贱民!!!]

他在心中大声咆哮,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侮辱。

三年时间。

三千门客毕生心血,千挑万改,每一个字都经过数十乃至上百次推敲。

乃敢在有了孔圣人所著的《春秋》之后,再出一本《春秋》!

这是何等大的气魄?

这是何等大的著作?

三千门客修此书修至改无可改,乃敢悬书东门,一字千金。

最精于学问的百来名门客,在相邦府厢房中严阵以待。

待有子来访。

姚贾、顿弱,两位无双辩者在相邦府大堂等着。

等就书论辩。

子没等来,等来一个乞儿!

不就书中学问论辩,要删一个“之”!

鹏飞虽不如姚贾、顿弱两名辩者博闻强记,将《吕氏春秋》一共二十余万字全部背在脑海。

但作为编撰者之一,鹏飞对于《吕氏春秋》地位开篇《孟春纪》还是背的下来的。

都不需要看布帛。

鹏飞看到乞儿手指指向,就能判断出乞儿指着的两个“之”在《孟春纪》,且能知道在《孟春纪》什么方位。

第一个“之”字,是“孟春之月”的“之”。

第二个“之”字,是“立春之日”的“之”。

孟春之月,春天的第一个月。

立春之日,立春的那一天。

这两个“之”的用法相同,意思都是“的”,语气助词。

理论来讲,都可以删去。

孟春之月、孟春月,立春之日、立春日,意思完全一样。

《吕氏春秋》之所以用“之”,第一个主要是为了对仗工整。

孟春之月,日在营室。

第二个主要是时人文字习惯。

“之乎者也”这四个字,是时人文章必不可少,所用最频的四个字。

以城门头上悬挂大木牌上的字作为规则为准——但有可增、删、改一字者,赏千金!

乞儿所提出的删“之”完全没有问题。

但在鹏飞看来,此事就完全不是这么个事,这千金根本就不是为这些贱民贱商准备的!

从政治考虑,此事是彰显主君权势。

从文化考虑,此事是探讨学问,精益求精铸造经典。

这么高大上的事,怎么会扯到一个“之”字上啊!

鹏飞愤怒窝火,无语至极。

就像是世界围棋大赛上,柯洁因为没把吃掉的棋子放入棋盖而被罚输一局。

偏此时,乞儿还在拱火,像是看不到鹏飞难看脸色一样:

“这个也不能删吗?那我再往下找找看。”

乞儿说着话,近前数步。

鹏飞怒气填膺,气的一时不能动,没能即时拦住乞儿。

乞儿走到两块布帛之下。

指甲缝中满是污泥的手指,在墨字工整漂亮的右侧布帛上下滑,带出一道浅黑色的污痕,寻找下一个“之”。

“滚!”鹏飞气炸:“把你的脏手从《吕氏春秋》上拿开!”

他扣住乞儿肩膀,向后猛一用力,竟是一下子把乞儿甩出近一丈,砸倒了四五个围观民众。

这年代的读书人都会个三招两式。

人群惊呼一片,快速散去。

乞儿在地上轱辘两圈卸去剩余力道,面生怒色,翻身而起。

他正要给这鸟书生几分颜色,让这鸟书生记住什么叫别拿自己的爱好挑战别人的饭碗。

刚冲两步,猛然意识到了什么,极为做作的“哎呦”一声,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秦相说话不算话!秦相门人打人了!秦相千金不给啊!”乞儿大声哭嚎,双手在空中胡乱挥舞,三句话连提三次秦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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