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打嗝。
“哎,听说这周边的几个村子,就只有这杏花村还有土地庙了,是不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了,一路进来,你没看见不少村民都拿着香烛跑这边来祭拜吗?”
“哎,我之前听人说,这杏花村的土地庙当初是因为庙小,又藏在大榕树下才没被人给发现的,不然估计也早都没了。”
“所以啊,庙小也有庙小的好处,是不是?”
村口那边,几个年轻人叽叽喳喳的声音突然传来。
王元君闻言扭头朝那边看了过去。
说话的全都一些十七八岁的大学生,一个个穿着学生服,光鲜亮丽,潮气蓬勃,跟这乡下丫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淡淡地瞥了那边一眼,王元君就收回了眸光,可也是在那一瞬间,她恍惚地看见了一个熟悉的人影。
“萧振远?”
王元君诧异,又扭头看了过去。
她眸光盯着那群大学生里的一个男生,脑子里想起的却是当年,那个在南京城外的人影。
萧远山的儿子。
也是同样十七八岁的年纪,就跟着上了保卫南京的战场……
王元君还记得,当时她跟日子兵的阴阳师同归于尽时,留下的一半残魄隐约看到了萧振远的结局。
他被日子兵的刺刀,杀得千疮百孔,却又凭着惊人的意志力,在咽气时拉了手雷,带走了一波的人……
那现在的这个大学生……也会是萧振远的转世吗?
如果是的话,这还真是王元君下凡这么多年以来,遇见的第一个跟她同死,又同时转世投胎的人了。
王元君盯着那些大学生有些出神,那几个大学生也是越走越近,最后不约而同地都发现了王元君的眸光。
有几人注意到王元君的视线,似乎是盯着他们中那个穿着一身黑色学生服的男生,顿时忍不住挤眉弄眼了起来,眼睛里全是八卦。
几个女生见此,神色顿时不悦。
其中一个长头发麻花辫女个大学生,直接瞪了王元君一眼。
“看什么看!”
王元君回神,瞬间挑眉,睨着眼前的这群娃娃。
“当然是看美人出行了。”王元君笑。
那女生一哏,哼了一声,有些高傲:“我们都是城里舒阳大学的学生,这次是特意下乡扶贫的,你叫什么名字,你家在哪呢。”
这态度……
王元君呵呵。
“要扶贫自己去找村长吧,我很忙,没空。”
“哎你这人怎么这样……”
王元君也不理她,背着背篓转身就走。
要不是那群人里,恍惚地有个“熟人。”王元君对这些所谓的大学生,也没心思多看一眼。
十七八岁的年纪,正是恋爱脑发作的时候。
回了家,王元君将背篓里找的猪草倒了出来,正要弄时,王老太太从堂屋出来,拿了个帆布包包给她。
“这里头是我这两天给你爸新做的鞋子,一会你进城里一趟给他送过去吧,前两天他回来的时候,我看他脚上的鞋都快破了,现在天气冷了,赶紧把这个鞋拿给他去换上,免得冻伤了脚。”
“哎,我这立马就去。”
“先进屋去换身衣服。”
王老太太叮嘱。
王元君应着。
等她再从房间出来时,身上的衣衫已经换成了白衬衫,下身穿着条碎花裙。一头长长的头发,扎成高马尾,上面斜插了根木簪,垂下的发丝编成蝎子辫搭在肩头。
模样娇俏得紧,一点也不像是乡下丫头。
王老太太看着这么漂漂亮亮的孙女,眼睛里全是喜欢,她怕孙女出门身上没钱,又立马从包包里摸了两块钱递给王元君。
“自己拿着,到了外头想吃什么可以买些。”
王元君爽快收下,临出门前她朝王老太太笑:“回来的时候我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