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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27(1 / 3)

“朝朝,怎么不关门呢?”

“这孩子,毛手毛脚的。”朝大禹嘟囔着,放下手中的菜板,走出来查看情况。

三秒钟后,五个人面面相觑。

“叔叔好!”陆来迟嬉笑一声,看来今天有好戏看了。

周暮沈也礼貌地问了个好。

“你们这是去哪啊?”

陆来迟抢先回答,“出去买点吃的。”

朝大禹看了一眼周暮沈,“大过年的哪有卖吃的,你爸妈没在家吗?”

周暮沈嗯了一声,“他们回奶奶家了。”

“那你这两天自己在家?”

周暮沈又嗯了一声。

“那怎么行,你一个孩子怎么吃饭,一会儿来叔叔家吃火锅。”

陆来迟厚着脸皮贴上来,“叔,我也想吃……”

朝大禹叹气,“……来吧。”

拗不过朝大禹,陆来迟又没有走的意思,周暮沈只好和他留下来打下手,朝朝和祝衫则去接祝衫奶奶。

路上,祝衫问起周暮沈。

她一直都对学习以外的事没太大兴趣,朝朝是她最好的朋友,又无意间知道周暮沈喜欢朝朝,原本她打算高考完再和朝朝说这件事。

且不说朝朝对周暮沈有没有喜欢,现在谈这个很影响学习。

作为朋友,她希望朝朝能考一所好的大学。

只是让陆来迟弄得她心猿意马的,在楼下时,陆来迟和她说让她去探探朝朝,他感觉朝朝对周暮沈是有点喜欢的。

陆来迟和朝朝相识十多年,几乎从小一起长大。朝朝有什么心思,他一眼就能看穿,毫不夸张地说,他甚至比祝衫还了解朝朝。

“朝朝,你觉得周暮沈怎么样?”

朝朝出门前顺手拿了个冰激凌,她很喜欢在冬天吃,尤其是奶味的,比在夏天吃冰棍还要舒服。

吃掉最后一口,朝朝含糊不清道,“什么?挺好的啊。”

“那你对他?”

“衫衫,你今天很奇怪,到底想说什么啊?”

祝衫心一横,干脆直接问好了,于是闭眼一跺脚,“你喜不喜欢周暮沈?”

空气静止了半刻,朝朝心里涌起千层叠浪,祝衫的每个字都重重打在她心尖的浪口上。而后,又悄无声息地退回到原点,宛如从来没来过一样。

她喜欢,很喜欢。

但像周暮沈那样的男生,她怎么也不会把他们联系到一起。

就好像,年级名次榜单上,朝朝和周暮沈五个字,大概率是不会排在一起的。

“你说什么呢,他那么闷,我才不喜欢呢。”

“你是不也想问早恋的事,都说了是路小染瞎说的……”

“我喜欢阳光帅气,看起来酷酷的……”

朝朝拍了一下祝衫肩膀,弯起来的眼睛里没有半分迟疑,此刻她完全相信了朝朝的话。回过神来,朝朝已经跑远,她追上她的脚步,两人嬉笑打闹着跑向前方。

-

周暮沈在朝朝家吃饭,一吃就是三天。

沈依和周牧清喜欢朝朝,同样,朝大禹和方琴也喜欢周暮沈。方琴从娘家回来后,想起沈依,立马联系朋友,新买了两张周杰伦的专辑。

初八晚上吃完饭,方琴让朝朝给沈依送过去。

“一共两张,一张是给沈阿姨的,还有一张,你不是说送给祝衫吗。”

朝朝心虚,连连应答。一分钟不敢耽误,撒欢似的给对门送了过去。沈依惊讶于随口说的一句话方琴居然当真了,她对周杰伦一点都不了解,当时只是为了朝朝找了一个听起来很真的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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