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间,乔殊没有选择回公寓,而是随便从书架上摸了本书,去公司楼上的阅读区休息。
午休时间,几乎不会有人在这里出现,阅读区是公司最安静的区域。
她看着陆怀集也走进电梯去餐厅了,更不会有人出来打扰她。
上午的时候她被徐春居叫去,解释了一下列湖项目的事情。
她故意没有太多提及昨晚的酒局,徐春居也没有多问。
与负责列湖项目对接方的对话还停留在昨天下午,空荡荡的页面,只有一个合同初稿文件剩在那里,像是默认合作黄了。
乔殊心情郁沉,毕竟也算忙前忙后花了不少精力。
她心不在焉的翻开书,空空如也的腹部偶尔轻微搅痛,但她已经习惯这样的痛感。
酒精伤胃,也麻痹大脑,比如此刻,她明明饿的胃痛,却生不起一丝食欲。
就在她翻书的时候,一张书签突然从书里掉出来。
看着书签上那副熟悉的画,乔殊顿了顿。
她俯身,伸手把它捡起。
「——旦逢良辰,顺颂时宜」
书签背面是一行清瘦的字体,横钩竖撇利落干净。
透过字迹仿佛能想象到书写人伏在桌头,一笔一画认真落笔的样子。
这是特列季亚科夫画廊一套书签里的一张,印刻着乔殊在大学期间最喜欢的一张画。
微扬起下巴的少女,端着高傲又美丽的姿态坐在马车上,背后是19世纪喧嚣的工业街道。
那股犹如山茶花的贵族气质隔着画布传递到每一位观赏者的眼前,超凡脱俗般美丽。
“原来夹在这本书里了啊……”
乔殊还以为自己在搬家时不小心弄丢了,原来它一直夹在某本书里跟着自己。
这是她在大学期间收到的生日礼物,那会儿她走到哪都受人追捧,礼物收到手软,经常有不记名的贵重礼物送到她寝室楼下。
刚开始她还问是谁送的,方便还回去,后来实在太多,她连打开的心思都没有,统统堆在角落,在每年捐赠节的时候捐出去。
除了这套书签。
她实在是喜欢那副画,所以一直留了下来,不管经历了多少事,她都一直留着,把它夹在最常看的书里。
乔殊捏着书签,凝视了很久,再次把它夹回书页里。
其实,不如再也找不到了。
……
乔殊重新打起精神来。
她走回工位,开始着手新的项目。
敲字声不停,页面切换,资料翻过一页又一页,很快就把新的项目整理出来。
距离午休结束还有半个钟,乔殊看了一眼完成大半的任务,活动了一下手腕,准备站起来走走。
她端着水杯走到玻璃窗前,底下车水马龙,高楼林立。
放松了一会儿眼睛,她才转身回头。
随手把水杯里剩余的一点水淋在那盆可怜的仙人掌上。
陆怀集恰好这时走进来。
“……我只是随手浇点水。”
乔殊抿了下唇,声音不太自然。
她可不是故意帮他照料这盆仙人掌。
虽说她送出去后,这人也不太关心的样子。
陆怀集望着那盆万重山。
现在他知道为什么万重山憔悴得变黄了。
每天正午太阳最烈的时候,叶面被淋湿,不变得焦黄才怪。
乔殊觉得陆怀集的气场更加冷谲。
不就是一盆仙人掌吗,至于这样?
难不成以为她还想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