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正因如此……
变数,便更是让人无法忘怀。
年幼时,那孩子是变数;青年时,他依旧是变数。只不过前者想来还能让人笑笑,后者……不堪回首。
那个曾几何时以为会一直伴随身侧的,唤他作”少爷“的人,死于他此生唯一一次——恨自身弱小之时。
孰秋突然又变了脸色。但那是以前了,现在不该是这样的。他已是仙了——
已炼出聚神凝魄露了——
已将他当年不顾焚身之险,借自身丹田做容器,在其弥留之际生生纳进来体内后又唯恐其离体将消弭于天地间而将养于自己体内不知多少年的那缕生魂——
连着费劲心力炼就的聚魂珠囫囵个儿放进了凡人肉身——
凡人所言“投胎”也不过如此了。
但为何近二十年,近二十年……他还是零星往事都记不起来?
他做的还不够多吗?
孰秋仰头,将那一盏茶作美酒似的一饮而尽。煞白的骨瓷似的脖颈在月色下发光,喉结上下移动几下。
还是那小崽子当真没一点执念——睡了这么些年便将前尘往事都忘了个干净!?真当自己是个活了不过二十年的凡人了不成?
砰。
手握着杯,一同落下了,砸在桌上。石桌跟着颤了几下。没碎掉,运气极好。
若不成功,待如何?成仙,制聚神凝魄露、聚魂珠,弃肉身下凡,费心费力把他放到凡人身上唤醒,意义何在!?
个白眼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