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为重要和扯动情感的。 国旗象征了美利坚民族的辉煌和荣耀,代表了国家的团结和伟大,为此,美国50个州中有48个通过了保护国旗不受玷污的法律。正因为美国人视国旗为神圣的象征,因此,世界上反对美国的人们,也常常以焚烧美国国旗为乐事,表达他们对美国外交政策和生活方式的不满和愤怒。 不过就是在美国的地盘上,也有一批对自己政府不满的美国人,以焚烧国旗作为表达自己观念的方式,来批评和抗议美国政府的一些做法。他们知法犯法,目的就是维护他们所认定受美国宪法第1项修正案保护的“表达自由”。 1984年8月,共和党在美国西部得克萨斯的达拉斯举行全国大会,再次推选保守的现任总统Reaon作为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竞选连任。在其第一届任期内,Reaon对内实行“杀贫济富”的财政和税收政策,对外扩军备战,与苏联进行新的冷战。他的这些内外政策遭到了一些左派人士的猛烈批评。 对左派人士来说,共和党大会也是他们表达不满和愤怒,吸引民众和媒体眼球的大好时机。一群号称是革命共产主义青年旅的团体百十号人,在其领导人Greory Lee Johnson的率领下,吵吵嚷嚷地穿过达拉斯市中心,抗议共和党偏袒大企业的政策。 他们一边呼喊反对共和党、反对Reaon的口号,一边用喷枪向沿路的政府机构大楼涂鸦,还不时地破坏草坪和绿树泄愤。其中的一位随手拔下一家银行门前的国旗给Johnson。 本来这面国旗是为了庆祝共和党大会而悬挂的。当他们示威来到市政厅前,Johnson将一瓶煤油倒在了这面国旗上,他的伙伴则用打火机将其点燃。这些示威者一边焚烧,一边开心地欢呼歌唱:“美国,红、白、蓝,我们对你吐口痰。”当时有不少旁观者在场,但面对狂热亢奋的示威者,他们敢怒不敢言。 一位便衣警察目睹了整个过程,并用对讲机向警察总部作了报告。警察随后逮捕了Johnson,并指控他违反了德州的一项州法。该法禁止亵渎庄严的东西,它们不仅包括美国国旗,而且也包括得克萨斯州旗、公共纪念物和墓地。 该法的定义是:行为者明知其破坏行为会严重冒犯那些看到和发现其所作所为的人,仍一意孤行。 因此,此案的关键是必须有人出来作证,声明Johnson的焚烧国旗行为伤害了他们。检查官很容易就找到了Walker等目击者作为证人,他们明确表示,焚烧国旗是对他们情感的严重冒犯,为此他们心痛不已。Johnson立马被判有罪,处以有期徒刑一年和2000美元罚款。 在法庭上Johnson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振振有词:“我烧国旗时正是Reaon被提名为总统候选人。不管你是否同意,当时没有其他象征性的言论能比焚烧国旗更有力地表达我们的看法。这完全是一个姿态。我们有新的爱国主义,不是没有爱国主义”。 出乎达拉斯地方检察官的意料,上诉法院不仅推翻了定罪,而且接受被告辩护律师的看法,认定Johnson的所作所为乃是一种象征性的言论,因此,应该受到宪法第1项修正案言论自由条款的保护。违反美国宪法的不是Johnson焚烧国旗,恰恰是禁止并惩罚损坏国旗的这项得克萨斯州法! 言论自由绝对,焚烧国旗无罪,在地方检查官和普通民众看来,这一判决简直就是颠倒黑白、为虎作伥。但这些法官却振振有词,搬出了41年前最高法院另一个案子的判决,在该案中,最高法院裁定,向国旗致敬是一种表达的形式,受到宪法第1项修正案言论自由条款的保护,因